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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评论
    文章标题 病入膏肓的淳安县法院和不可救药的法官
    评论情况 共有 131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7 分,总得分:11420
    用户名:小百姓  打分:85 时间:2008-11-06 12:43:38 
    缺少监督的权力会滋长腐败,如果老百姓都看不惯的法官,肯定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官,老百姓是有眼睛,有脑子的。
    用户名:吴同胜  打分:85 时间:2008-11-05 23:27:34 
    一位哲人说过,一次错误的审判,其危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相当于污染了河流,而错误的审判,却相当于污染了整个水源。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垮了,社会正义就没有了。
    用户名:综合  打分:85 时间:2008-11-05 21:30:09 
    深恶痛绝,忍无可忍!
    司法腐败已到令人发指地步!
    哎,还是那句老话,没有监督的权力,就是腐败!
    忍不住了!
    用户名:期待  打分:85 时间:2008-11-05 21:12:52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原院长谢建中因涉嫌犯有受贿罪和非法私藏弹药罪,日前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哈哈,又一个腐败院长被抓。法院的腐败分子真多呀。
    淳安县法院的这些腐败法官什么时候被抓呀?看来时期不长了。
    用户名:哈欠  打分:85 时间:2008-11-05 14:52:03 
    依法如果仅存在表面上,那百姓的官司就不能依法作主了,法官不依法,只由自己的恶好来办案,百姓打的是什么官司呢?法律啊,能不能现实点?能不能真实点?
    法,是不是法官说什么就是法?
    百姓是不是只能听天由命呢?
    用户名:一只蚂蚁  打分:85 时间:2008-11-05 10:30:48 
    建议设立“最高行政法院”和“再审法庭”,它是减少官商勾结,减少腐败案件的办法之一。
    权力寻租,官商勾结,会产生大量腐败案件,什么时候各级人民政府都全部依法行政了,减少官商勾结了,全国的腐败案件将大量减少。
    怎样促进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呢?本人虽然力量弱小,但是也在思考。
    本人深深体会到,行政诉讼官司实在是太难打了,如果你没有百分之一千的把握你都有可能败诉,地方法院会鸡蛋里挑骨头,一丝一毫的漏洞都会让老百姓败诉,尤其是涉及地方政府的侵犯财产权的违法案件。
    有什么好办法能改变行政诉讼的现状吗???
    1、推行行政诉讼管辖改革,进行异地审理,可以加大地方政府干预的难度,肯定有好处,但其作用不能高估,现在交通、通讯都很发达,在本地区内的异地审理,被告的地方政府一个电话打过去,开车一会儿就到,很容易与审理案件的法院沟通。
    2、在现行体制下,官帽子、钱票子都在地方政府手里,地方法院很难独立于地方政府。建议设立最高行政法院、行政上诉法院和地方行政法院,设立全国统一的行政法院系统,专理行政案件,监督地方政府。
    行政法院为国家的行政法院,法官由全国人大任命。这种设计可以确保行政法官为国家的法官,而不是地方的法官。他们由国家派驻各地,代表国家利益,可以专心纠正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
    通过设立独立于地方的行政法院,是最简单地解决中央管理地方问题,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办法,地方政府都有各自的利益,以前,中央是通过行政、人权、事权来管理地方,通过设立独立于地方的行政法院,从而形成中央通过法律和国家法官有效制约地方政府的局面。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我国现行的行政审判体制是面临全面性危机,问题突出表现为:行政审判的独立性不强,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的权威性严重缺乏,行政诉讼案件执行难。从深层次来看,涉及司法的地方化,、司法的行政化,法官的官僚化等问题,使得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公正难以实现。
    目前我国已在人民法院之外设置海事、军事、铁路等法院,应当再设立独立于地方的行政法院,专管纠正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
    3、一般认为,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极个别法官面对“最后”一道防线就胆大妄为,认为是“最后”了,无人管得了。
    时有网络媒体,报道地方法院“乱”判,每当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所谓院长接待日,在一般见不到院长的情况下照样人山人海,可见不服地方法院判决的人之多。
    目前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判决,经多年申诉,到最后还是由地方人民法院再审,由地方人民法院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属于体制上的错误。
    《人大检督法》规定“人大”是由人大常委会实施检督,“常委会”中大多是党政工部,要在“常委会”形成统一的检督意见是何等的难,而且“人大” 一般不对个案实施检督,再说一名人大代表更不能对个案实施检督,所以人民法院是不怕公民向“人大”申诉的。
    建议在“人大”之下增设一个“再审法庭”处理当事人对民事、刑事案件的申诉。
    “再审法庭” 应当由“法学本科生”学历以上人员组成,不能由“下岗的党政干部” 组成。“再审法庭”的职责:1、依法对人民法院判决的个案实施纠错,2、对合法的案件不是简单地维持原判,“再审法庭”的职责是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作为第三方的“再审法庭” 讲解法律规定,比相对方(人民法院)的讲解,更能使当事人心服口服。
    用户名:wsxty  打分:85 时间:2008-11-04 21:18:34 
    3.31事件使千岛湖出名,今天千岛湖名气更大了.
    用户名:  打分:85 时间:2008-11-04 16:25:45 
    老百姓进法院就象进阎王殿,直着进去横着出来,高高兴兴进去死去活来出来!!!!
    用户名:上帝  打分:85 时间:2008-11-03 20:33:44 
    堂堂一个法院院长竟然说出“我就不接受监督”这样的话,就凭这么一句话就说明这个院长不是人民选出来的。这种院长也合格?
    用户名:我就骂了  打分:85 时间:2008-11-03 18:31:54 
    天了,睁开眼睛看看吧!都是些什么法官啊?这些没有人性的狗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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