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治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山西大同市宣传部长马斌...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
  • ››老八路遭副部长打击报复...
  • ››浙江上虞:官抢民财千万...
  • ››耗费400多万的临汾“总统...
  • ››公民新闻的意义和境界
  • ››南方都市报:每一个网民...
  • ››聚焦中国官场问责风暴:...
  • ››马无情:我为什么喜欢人...
  • ››网络运动战让腐败官员痛...
  • ››山西官场太荒唐 轮奸犯竟...
  • ››中纪委查贪“八大室”揭...
  • ››中国公民在日本使馆前和...
  • ››临汾那位3年住总统套的纪...
  • ››病入膏肓的淳安县法院和...
  • ››朱瑞峰关于重庆性贿赂视...
  • ››淳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余...
  • ››网络何以成为官员的焦虑...
  • ››温家宝:两会期间一直在...
  • ››看央视得知美国深处水深...
  • ››贺卫方教授:你如何删得...
  • ››专家建议以公民代替人民...
  • ››北京召开第七届新世纪舆...
  • ››应立即调查临汾市委书记...
  • ››“问责风暴”需走向“问...
  • ››河南新蔡县交通局长张建...
  • ››湖北媒体曝女贪官桃色新...
  • ››驻京办利益“生态链”
  • ››长春市开发办主任徐源江...
  • ››欢迎社会各界资助人民监...
  •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
  •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质问...
  •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
  • ››刘洪波:代表委员不是“...
  • ››郑州规划局副局长质问记...
  • ››赖昌星接受采访 家中烹饪...
  • ››郑州规划局的副局长逯军...
  • ››邳州市委书记李连玉强制...
  • ››通过网络与大陆民众沟通...
  • ››新蔡县交通局长张建军被...
  • 相关文章
  • ››公民新闻的意义和境界...
  • 公民新闻的意义和境界
    作者:蒋建威  来源:人民监督网  发布时间:2010-11-01 20:29:2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驳斥大同市马斌副市长代言人的无耻言论

    图:中共大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斌(原副市长)

    图:被人民监督网曝光后的大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斌愁白了头

     一、公民新闻的历史性和现实性

         看了大同市副市长马斌先生的代言人——“专业删帖公司”黑客Coldface同志对朱瑞峰记者和《人民监督网》的近乎歇斯底里的攻讦,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公民都不能一笑了之,需要从法律、党章、世界、技术和道德等层面来反驳他的无耻谰言。

        从法律上说,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还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从党章上说,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表示:“要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没有以上这些铁打出来的权力,从黑砖窑到凤凰女,从三鹿奶粉到山西疫苗,可能将永远成为某些地方政府的耻辱。

        从世界上说,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是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从技术上说,2010年上半年,我国的网民已经达到4.5亿,这些知识精英突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的垄断、封锁和制造,敢于还原逼近新闻事实真相,深层揭示新闻背后黑幕,以新闻的力量来推动社会进步。

        从道德上说,当今社会我们最缺少探寻真相的公民精神,网络记者以深邃的目光、报国为民的情怀和无远弗届的技术正在锤炼这种品行。他们无异于是毛泽东赞誉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他们也是鲁迅激赏的“埋头苦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综上所述,记者已不单是一个职业,更在成为一种记录和参与社会的生活方式。记者,记录正在发生的历史,也因为这种记录不断创造历史。显而易见,他们与同时代的其他记录者的参与程度将影响一个社会拥有真相的深度与广度,继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该社会的兴衰荣辱。历史已然无数次证明,只有让真实的信息源源不断地流向社会,让公众知晓,这个世界才有可能避免因为谎言坍塌而发生真相的挤兑与雪崩,并拥有一个美好的前景。

        幸运的是,拜互联网和摄录科技之所赐,尤其随着博客(网志)和DV等传播方式的兴起,如今每个人都有成为记者的可能,或者说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记者。人人都是记者,个个都有真相,在这个“由所有人面对所有人”的新时代,在这个人各有“志”、“我们即媒体”(We media)的“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自主地记录自己的生活与遭遇,并且借助传媒科技在公共领域发出自己的声音,做一个寂寞而真实的桅顶瞭望者。

        据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公民新闻网“Chinfest”(www.Chinfest.com)总裁郭涛指出,时至今日,传统新闻机构日益受到“公民新闻”(即社会大众参与制作新闻报道)的冲击,越来越多的报纸读者或电视观众借助因特网、可拍照手机、摄像机及其他科技工具参与新闻制作,传媒与受众的互动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民新闻”为主流媒体“增添了声音,而且是不经加工的真实声音”。

         所以,请问Coldface同志,全国新闻从业人员达到80万人,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也不过20万,还有60万新闻从业人员难道都是假记者吗?

         请问Coldface同志,每天的某些党报党刊和各级新闻联播,为何青年人,尤其是大学生都以观看为羞耻?为何某些党员干部看了也觉得不好意思地可笑和悲伤?

         请问Coldface同志,那些所谓的真记者们他们心里应该清楚每天制造的无数假新闻给自己、给社会、给民族带来的危害,为何他们在漫漫长夜里经常受到良心的谴责和负罪的愧疚?

         请问Coldface同志,《人民监督网》不论是在大陆政府还是在香港特区政府,都有正规注册登记备案的号码。在《人民监督网》记者证上清楚地写着: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记住你是中国公民。

         《人民监督网》从创办以来在舆论监督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多名贪腐官员被《人民监督网》曝光,其中厅、处级高官达十几位社会各界有目共睹。

         2007年6月《人民监督网》扳倒河南新蔡县交通局长张建军,交通巨贪张建军在朱瑞峰记者的监督下退赃60万元人民币。

         2007年9月10日,朱瑞峰凭借香港的记者证和印上了《宪法》中公民监督权条款的介绍信,成功采访到了时任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的李书凯,也是整个“山西疫苗事件”中迄今唯一直接采访过李书凯的记者。《人民监督网》首发报道了“山西疫苗事件”,四年坚持不懈的报道、报道、再报道,至今达上千篇。

         2009年11月20日,人民监督网记者朱瑞峰连续刊发三篇新闻报道揭露“中国史上最雷人的检察长赵余龙”,2010年1月4日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赵余龙被纪检监察机关从办公室带走双规。

     二、公民新闻的三个积极意义

         公民新闻在我国仍处于萌芽阶段,下一步如何发展还有待观察,但这种新的新闻传播方式对传统的新闻媒介和新闻管理带来的挑战却是毋庸置疑的。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来看待公民新闻,公民新闻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公民记者的大量出现,使记者的“门坎”也随之降低,新闻的采访权和编辑权再不为少数人垄断。在日益增多而不计其数的非专业记者的挤压下,将对专业记者提出更高的要求。同公民新闻与大众传媒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一样,公民记者与专业记者也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公民记者在亲临现场、采集素材、及时发布等方面具有专业记者不具备的优势,专业记者在组织报道、背景分析、深度报道等方面也具有公民记者优势,如果说前者是“游击队”,后者就是“正规军”,两支部队的协同作战将有利于提高新闻报道整体的质量,促进新闻事业的繁荣。这要求专业记者充分发挥其在理论素养、专业精神和新闻业务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对公民记者起到引导和示范的作用。

         其次,公民新闻的兴起也使传统的新闻管理模式受到了冲击。传统的新闻管理模式基本上实行的编采合一制,记者和编辑处在在同一层面,既是新闻的采集者又是把关者。这有点类似足球场上既是球员又是守门员,两种角色混在一起难免有角色冲突的发生。随着“记者”队伍的扩大,新闻媒介应该把重心从采集转向编辑,真正地实行“编辑中心制”,让编辑更好地扮演社会舆论的“守门狗”和“导盲犬”的角色,当好新闻传播的组织者。总之,如何将传统的新闻管理模式与公共参与式新闻传播行为有机结合,在这场新闻传播的嬗变中重新树立新闻媒介的权威形象,保持其主流地位,是新闻媒介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最后,公民新闻的兴起对新闻媒介与新闻传播的宏观管理提出了挑战。传统的大众传媒经历了几百年发展的历史,无论是何种社会制度,在对新闻媒介和新闻传播的社会控制上已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而网络传播有别于人类传播历史上任何一种传播方式,它从理论和实践上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博客、维客、播客等新的媒介形式到底是个人传播还是大众传播?公民记者在享有个人的出版自由的同时怎么去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对公民新闻和公民记者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等等。它需要新闻学、传播学等相关学科经过深入的研究后作出理论的回答,也需要新闻管理部门、立法部门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民新闻和公民记者实施科学的管理。人类总是在不断地解决问题中前进的,新闻传播的发展亦是如此。

     三、公民新闻的三重精神境界

         对此,如何来规范公民记者的传媒责任?这使人想起王国维对苦涩的治学道路所给予诗意般概括:“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经历三种之境界”。由此认为,重人、唯美、良史是逐层递升的境界,贯通三界畛域,并最终凝练成传媒责任的三重精神境界。

         重人。“人文”谓何物,语言乃其宗;情境臻绝唱,鸟兽其能工?对传媒来说,以人为本的最高境界是 对生存价值的追求。超越性境界首先体现在一种关怀精神上,它总是与人的某种终极追求相联系的,这种终极追求的召唤,能够让人抛开眼前的利益纠葛,承受住来自于内外界的各种身心压力,用一种类似于宗教一样的虔诚心态去为自己所信奉的事业追求做出牺牲。记者既有对社会发展方向的认识,又有对社会底层的关怀。它生活在人民当中,它真诚地同情人民的一切希望与忧患、热爱与憎恨、欢乐与痛苦。记者要求自己在文章中,力求跳出小我,获得一个大我的人类意识,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己的倾吐表达出人类共同的情感与思考。现实再次诠释:新闻事业是一种境界、一种生活方式乃至一种信仰和终极的托付。

        唯美。何谓美?庄子认为:“朴素则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回眸新闻史,从《新青年》、《大公报》、《新华日报》到《中国的西北角》、《真理标准大讨论》、《东方风来满眼春》,每一篇作品所彰显的是受众心声,每一家传媒所迸射的是时代动力,每一位传媒人所思索、所雕琢的作品是企业家眼中的产品。因此,传媒和传媒人之美,应当是深沉的、博大的,映照着、温暖着整个世界和人类。

        记者品行要具备五种能力之美。一是高度敏感的观察力,能及时认知社会的、时代的、国家的、国际的变化,“记者要想总理的事情”;二是要有深刻的洞察分析思辨力,目如锥利方透隙,能够从复杂混乱的社会现象表征中找到事情的本质,“提倡写大事、大情、大理”、“忧心为政,真情为文”、“报国之心不可无有,治学之志不可稍怠”;三是要有社会活动能力,有广泛的社会交往能力、公关能力,能够和各行各业的采访对象最快地融合、沟通;四是要有文字表达能力,快而准确地表达采访内容。做记者节奏要快,采访完了就成文发稿,要造就“传媒奥运会”上的“抢道意识”和“冲线意识”;五是要有知识拓展能力,三教九流、天文地理都能知晓,而且能够触类旁通,最大限度地延伸到文章中去,增加文章的厚重感。总之,一句话:文章得失,仰天俯地,寸心自知;思接千载,精骛八极,自然最好。造就一篇好文章,绝不仅仅是靠漂亮的文字、敏锐的嗅觉和技巧的处理,最重要的是一种俯仰天地的境界、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一种大彻大悟的智慧。

        良史。“真”是美之精髓。大美无言,大真为美。文天祥在《正气歌》里,将“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作为天地间正气的表现之一。“齐太史”、“董狐”等也被孔子赞为“古之良史”。这种“良史精神”对今天的传媒人来说不无具有深入反省和践行的现实意义。

         提倡良史精神,就要做到新闻真实。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传媒有天然的使命,要及时准确地为受众证实和核查那些芜杂的信息。记者首要的品格就是要有正义感,能够代表社会的良知与百姓的心声。

        提倡良史精神,就要做到言论客观。在意识形态、法律体系、社会规范日趋和畅的环境下,传媒应当在言论立场上追求客观的原则,去魅、去偏见、去谎言,透过表层看到内里,使受众对许多事物不再感觉那么陌生,以及因陌生而神圣化、妖魔化。记者笔下有是非曲直,有人命关天,有财产万千,有毁誉忠奸,因此要“一无所求,二无所惧,自立于天地之间。”无所求,就是不求谁给一顶乌纱帽;无所惧,就是行为检点一些,不怕别人抓辫子,有了这两点,才能秉持“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会向记者提出了特别的要求:必须有质疑的精神,有平衡的意识,有高超的现场调查能力,要让沉默者说话,为无言者立言。

    链接:

        马斌,男,汉族,1956年11月生,山西朔州人,大学本科毕业,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大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1970年1月,朔县糖业烟酒公司工人;1974年3月,雁北地委秘书处工作;1975年10月,山西大学政治系学生;1978年9月,山西省图书馆工作;1980年10月,共青团雁北地委干事;1983年11月,共青团雁北地委副书记、组宣部长;1985年4月,共青团雁北地委副书记、山阴县委副书记(挂职);1986年9月,共青团雁北地委副书记;1989年3月,共青团雁北地委书记(其间:1992年9月至1993年7月,山西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3年5月,中共大同县委副书记(正县级)(其间:1996年4月至1998年3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8年6月,中共大同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8年9月,省委党校学习4个月);2000年11月,中共大同市新荣区委书记;2008年 7月,大同市政府副市长;2010年11月任现职。  
      省八、九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十一届人大代表,市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十二、十三、十四届市委委员,市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

     

    相关报道链接:


    大同市委宣传部长马斌愁白头专题


    http://www.jdwsy.com/oldweb/article/html/special-027-1.html

     

     


    Tags:公民新闻 意义和境界 大同市副市长马斌 删帖公司周帅 山西腐败高官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5 条,得分 440 分,平均 88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5why   打分:70 分  发表时间:2012-11-29
    · 有问题可以揭露,有意见可以提,有证据可以亮出来.....
    拿头发说事不妥。
    仅供参考。
    [回复] 4很好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11-03-07
    · 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
    [回复] 312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1-01-27
    · 虚
    [回复] 2抓贿赂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12-15
    · 尊敬的领导:
    现向您检举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总监李虹蔚私分广告款、收受贿赂、职工稿费等违法犯罪事实。
    一、 私分广告款:2010年,李虹蔚将新闻综合频率的广告整包给
    [回复] 1马斌疯了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10-11-03
    · 马斌同志疯了,开始呆着他的小黑狗周帅乱咬了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