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1月底,从加拿大温哥华传来一个震惊华人世界的新闻:赖昌星获得了工作签证!此前,因厦门远华走私大案,他已逃亡加拿大近10年之久。
拥有工作签证后,赖昌星每月上交54加元的保险,就可获得全面的医疗保真障。同时,他也可以全天24小时离开住所,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这是否意味着赖昌星从此“洗白上岸”?中加两国长达10年的司法交涉究竟将如何收场?远华一案是否就此了结?如果赖昌星从此平安无事,是否将会成为大陆贪官效仿的榜样?
加拿大政府方面表示:签发工作签证,并不意味着赖昌星身份的转变,这只是基于“人道主义”立场的考虑。
基于对加拿大司法体系的尊重,中国政府早已经在2007年作出承诺:如果引渡赖昌星回国,将不会对其处以死刑。
北美地区知名华人评论家丁果先生曾多次在温哥华采访赖昌星,这次“工作签证事件”传出后,他再次专访了赖昌星,这也是事件发生后赖本人接受的唯一的访问。
在上世纪90年代,赖昌星及其团伙以厦门为基地,进行了疯狂的走私活动,中央专案组调查结果显示,其走私金额高达530亿元人民币,极大地破坏了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10年前,远华一案惊动中国大地,触目惊心的走私案件、成片的党政干部在赖的“银弹”“肉弹”面前倒下、国民经济因走私受到不小冲击……
10年过后,在剔除了类似赖昌星走私大案等不良因素后,中国经济进一步得到了高速发展。回顾这一事件,对我们认识建立法制健全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复杂性和必要性,应该说仍不无裨益。
本刊特约请丁果先生撰文。对赖的狡辩,我们也许可以理解为一个跨国逃犯亡命天涯的垂死求生术。
赖昌星一生跌宕起伏,比任何一部电影都要离奇曲折。在改革开放之初,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完全建立之时,走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他认准了走私这条来钱快的道路。但他低估了中国政府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打击走私的决心,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本刊记者 张欢
在没有PX事件之前,厦门,这个美丽的中国东南海岛城市更让人记住的是一个枭雄的名字——赖昌星。
他的故事起于10年前的惊天走私大案——赖昌星团伙以厦门远华集团为依托,以金钱、美色等手段拉拢、腐蚀大批政府高官,赤裸裸地进行大规模走私活动。
赖是一个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的晋江农民,但这丝毫没有妨碍他最后做成只手遮天的走私大亨。
经专案组查实,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电子器械等货物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应缴税额约300亿元。
除开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赖昌星构建的官场保护体系更是让人瞠目——党、政、军、情,各部门、各级别领导纷纷被他拉下马。
事后,时任专案组副组长、前线总指挥的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后担任署长)回忆说,当专案组秘密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赖昌星携带3000万元巨款三次进京,企图使中央收回查办厦门走私案的成命。
有中央同志专门打电话给这位已经有31年警龄的老公安(督办此案前,牟为公安部副部长),提醒他要注意安全。中央并打电话给福建省委,要求全权负责牟的安全,并专门派了两个警卫全程保护。情报部门甚至提醒他改变散步的习惯。
专案组办案人员最多的时候达到1300人,包括银行、税务等各相关部门。
1999年8月9日,已经潜逃香港的赖昌星通过地下渠道回到厦门。在此之前,专案组已经取得第一阶段突破,为全面抓捕出境的赖氏犯罪集团,专案组采取了欲擒故纵的手段,先撤离厦门。
8月10日晚12点30分,专案组下令收网抓捕赖昌星。厦门公安局200名警员分成5队扑向5个点,却扑了一个空。
多年编织的关系网在最后一刻帮助了赖昌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纷纷给他通风报信,让赖在最后一刻得以逃脱。
在大陆的最后一刻,赖昌星又重现了偷偷回厦的一幕:在有关人员掩护下逃离厦门,由妻弟曾明育驾车送到厦漳高速漳州出口处,赖换车与一广东人直奔广深高速,在龙岗出口下高速后,再由深圳边防内线人员护送过关,连过境记录都没有留下。
逃到香港后的赖惊魂未定,又接到了杨前线的电话:“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板上鱼肉。”第二天一早,赖昌星登上前往加拿大的飞机,从此踏上一条不归的流亡路。
到加拿大后,他企图以“政治难民”的身份博得居留权,并充分利用加拿大司法体系,打了一场延续10年的大官司。至今都无结果。
刚刚过了知天命之年的赖昌星一生跌宕起伏,比任何一部电影都要离奇曲折。在改革开放之初,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完全建立之时,走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凭借自己的头脑和区位优势,他认准了走私这条来钱快的道路。
他以为凭借自己的手腕和金钱可以搞定一切,一生笃信“爱拼才会赢”的赖昌星低估了中国政府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打击走私的决心,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74页的举报信
1999年4月,初春的北京春寒料峭,中南海却被一封74页的举报信震惊了。
这封举报信的抬头是“致:江总书记、朱总理”。被检举人一是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远华国际集团的董事长赖昌星;一是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公司的总经理陈光辉。举报信的主要内容是揭露远华集团疯狂走私的事实。
举报信还随附了60余页的证据材料,重点举报赖昌星疯狂走私“两油”(植物油、原油)、香烟等商品牟取暴利的事实,声称赖昌星借控制通关渠道继而控制整个厦门岛的走私活动,是个走私霸主。
另一个方面的重要内容是,列举了赖昌星走私关系网内20余个重要人物。最高职位者为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厅局级干部有杨前线等6人。还声称:20余人只是网中一小部分网虫,还有不少在网上活动的蜘蛛、苍蝇就不一一列举。
写举报信的人署名“一群伸张正义的人”,事后查证就是远华集团的核心成员,职务副总。此人出身军人家庭,其父官至军长。1990年代到厦门特区下海淘金,后投奔赖昌星,进入远华集团核心领导层。从1994年起至1998年,此人与赖昌星“甘苦与共”,参与操纵远华集团的所有走私活动。后来,赖与此人因私人纠纷结仇。举报信寄出之前,双方曾通过中间人接洽。举报人试图要挟赖昌星一笔钱,却被赖拒绝。
因为赖昌星对自己的关系网有足够的信心,他相信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中。
共和国第一经济犯罪案
远华一案如今已成定案。当年赖昌星嚣张时,平均3天就有一艘万吨油轮闯关卸油;每天有20几个集装箱的走私香烟落地;8000多台走私汽车从这里流向了全国其他地区;专为走私服务的地下钱庄每年换汇数以亿计……
这都是赖昌星集团的“杰作”,远华一案也成为建国后第一大经济犯罪案件。这一切都是源于赖昌星团伙以金钱美色开路,成批的干部应声倒下,国家法律在这里毫无作用。
手眼通天的赖还有某部门颁发的特别牌照,这张牌照放在车上,过桥过路不要掏钱,而且可以随意出入任何场所。
1998年公安部春节联欢晚会上,赖昌星以贵宾身份前排亮相,他花了数百万元赞助了这台晚会。
走私钱来得快,对此,赖昌星也有清醒的认识,对于贿赂官员,他从来都不含糊。毕竟这是一桩一分投入、十分回报的事情。仅1997年春节,赖昌星送给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礼金”就达2000万元。
鼎盛时,他甚至被称作厦门海关“地下党组成员”,厦门海关的蔡海鹏,竟是赖昌星向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举荐后,被提升到情报处长的位置上的。
专案组办案人员事后对赖昌星的行贿有过详细的总结:
一是邀请高官到厦门视察,不失时机地与高层领导合影留念,并将这些照片放大,悬挂于办公室醒目处,以抬高自己身价,所谓拉大旗做虎皮。
二是收买高层领导人的秘书和司机。1999年5月,赖昌星给某高层领导的秘书一包几十万元的物品,该秘书开车去一个朋友家,把包放在车上,被小偷敲破车窗玻璃偷走。赖听说此事后,哈哈大笑:“该那小偷发财。”他劝慰那秘书:“我下次再送你一包不就得了!”
三是将高层人物的亲友及子女安置到他的企业里就业,给予优厚待遇。
四是通过看似正当的商业交易渠道,和与高层人物有血缘关系或特殊关系的商界“精英”做生意,巨额让利。
五是利用具有远华特色的常规武器,极大地满足各类人的欲望,进行物质与感情的双重投资。
耐人寻味的是,已经抓捕在案的赖昌图(赖昌星小弟,赖氏“四大金刚”之一)在狱中坦承:“好多人向赖家要‘看头钱’哇!有许多掌权的光拿钱不办事,海关的官员比较好,他们拿钱是做事的!”
“红楼”往事
在赖昌星的“银弹”、“肉弹”攻击波中,最令外界印象深刻的,就是那座举世闻名的“红楼”。
如今已经被划为厦门市总工会使用的红楼曾在2001年短暂开放,向世人展示了赖昌星集团的骄奢淫逸。
《厦门远华大案》有如此记载:上面来了位首长,赖昌星亲自赴机场接机,首长的吃住均在红楼,地方官想插都插不上手,连给首长倒杯水的机会都没有。最后,地方长官只好找赖老板协商,能否让出一天时间由他们出面接待一下,好为首长尽点“地主之谊”。聪明的赖昌星当即拍板:行,没问题。
除开红楼,赖昌星的防弹奔驰车曾成为外界瞩目的焦点。1997香港回归时,这辆黑色奔驰防弹轿车曾经是国家领导人的坐车,后被赖以1200万元拍得。
急于过把领导人瘾的赖昌星拍卖当天就把车开回了厦门。
1958年出生的赖昌星少年时家境并不好,7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因为家里穷,小时候没读过什么书,直到10岁那年才背着哥哥用过的一个破书包开始上学。每天他得先将牛牵到学校的后山坡,牛在山坡上吃草,他就赶到学校上课,下课后再到山坡上把牛拽回家。
少年时代的赖就已经显示出商业才能,他不满足于下田劳动所得,很早就学会去收水果、卖冰棒。
当改革开放、国门打开时,福建的区位优势得以发挥。头脑活络的赖立刻把目光投向了走私这一一本万利的生意。随后凭借早年积累,上90年代初他走关系移民香港,从此戴上了“港商”的帽子。
据说有人曾问过赖昌星:“赖老板,翻开你的发迹史,除了走私,我发现再没有别的什么了,难道你就不能干点别的,做些实实在在的实业?”
赖昌星的回答倒也爽快:“我也想干点别的,可除了走私,其他的不会呀!”
何日是归途
发家后的赖昌星给人的印象从来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矮小粗壮的他给人以闽南豪客的气魄。
2008年远离中国足坛的厦门足球队,在当年也曾经是无限风光。从赖昌星当上厦门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到他潜逃的580天内,远华集团在足球上的投入超过1个亿。
包机加四星级酒店、送球迷去客场加油、每个主场买上万张门票送人、球员薪水冠盖甲B……
1998年,中国遭遇百年一遇洪灾。远华集团组织十几辆大卡车,满载赈灾物资,从厦门开往江西九江。在中央电视台举办赈灾义演晚会上,赖昌星捐资上百万元,受到全国工商联的表彰。
早年穷困的赖昌星“发达”后不忘回报桑梓。福厦高速公路开通后,他在出口处公路上建造了一座人行天桥,为乡亲提供方便。
他出钱重建了他年少时就读的晋江青阳烧厝村的一所小学,后又出资数百万元建造一所远华中学,着实为家乡建设做了点实事。
他还在老家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对村里60岁以上老人施恩赐惠,每人每月统一发给500元津贴,赖昌星为此每年要支付100余万元。据说,远华案发后他家乡仍有人为他说好话,“不管他做了什么坏事,不能否认他为我们家乡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事”。
豪气冲天的赖昌星还在厦门按照故宫3/4比例修建了远华影视城。赖很喜欢站在“小天安门”上做挥手状,一幅指点江山的姿态。
只是,这一切都已成往事。
10年之后,如今江湖远去,再没有大哥了。
本文部分细节出自《厦门远华大案》,海韵著,中国海关出版社2001年版
一个与命运赌博的走私犯——赖昌星采访手记
讽刺的是,赖昌星的存亡,目前则端赖加拿大死板而不无是处的体制规范,赖昌星的江湖气派不上任何用场
特约撰稿 丁果(加拿大时事评论家) 发自温哥华
赖昌星获得加拿大临时工作签证,再次惊动世界媒体。
因为人们猜想,这是不是官司缠身九年,导致加中两个大国关系不断摩擦的罕见走私罪犯赖昌星逃出生天的一个信号?
我再次面对面采访赖昌星。这个采访历时好几个小时,换了好几个场景,是此次工作签证风波后,全球首次对赖昌星的深入访谈。他还是招牌式地戴着一顶帽子,也是老一套地奉承我:是你丁果,我才接受长时间访谈。毕竟,赖昌星潜逃加拿大9年,我是目前“硕果仅存”的、只是从新闻媒体角度追踪采访他的记者。
我曾经在之前一篇采访文章的开头,写过这样一段话:
我和远华走私案头号嫌疑犯赖昌星之间,只隔着一个玻璃桌,桌上是他倒的两杯清茶。
当他倒茶的时候,我想象远华红极一时的时候,他在那座闻名遐迩、如今已经被拍卖掉的红楼里,被人簇拥着招待八方来宾,哪里用得着如今这般谦恭地让座倒茶?不过,再把时光往前回溯,一个靠捡垃圾起家的赖昌星,如果没有时势的推波助澜,又哪会有之后人生的大起大落?性格决定成败,素质决定大局。乱世出枭雄,但是如今的时代,是法制规范的时代,枭雄如果不入正途,那就难以翻腾长久,最终会沦为“贼子”,赖昌星是否这样的人物,历史自会论断。
如今,我又与他对面相遇。
赖昌星的一个朋友,也是曾经投资界呼风唤雨的大亨,对我说,赖昌星这个人读书不多,却悟性很高,这样的评价,或许在江湖上有一定的道理,但讽刺的是,赖昌星的存亡,目前则端赖加拿大死板而不无是处的体制规范,赖昌星的江湖气派不上任何用场,所以他的诉说,都是“政治正确”的体制内用语。
显然,与上次遣返风声颇紧时的采访不同,一张临时的工作签证,给赖昌星带来了相当轻松的“好”感觉,这从他的神色和语气中可以清楚看到。
此前一段时间,正值国内的歌唱家董文华在蛰居十年后复出,从而引发了媒体的大幅报道。对此,赖昌星主动开口回应了记者“你跟董文华的关系一度被传得纷纷扬扬,内情到底如何”的疑问。
他说,“我自己没有文化,怎么可能跟董文华有什么关系(赖停顿一下,言下之意,是双方地位背景太悬殊,不可能有深入关系)?不过,我也承认,和董文华确实是好朋友。跟她交往四五年,感到彼此合得来做朋友,没有坏心。仅此而已。那时候“远华”有些项目开张,邀请她来演出,给她报酬,她都不要,因为是朋友帮忙。她甚至曾经问过我,做生意周转急需钱的时候,她可以帮忙。”
他还为董辩解说,“我觉得舆论对董文华不公平”,“外边的传言太离谱下流,我跟她是一种患难时可以彼此关心帮助的朋友”,“虽然我不认为董文华再次出台,就是政府对我立场的改变,但对她总是一件好事情”,“我当然为她高兴,但不会托人带口信,免得再给她添麻烦”。
赖昌星确实没有文化,但他远远比许多文化人知道如何对付媒体,如何对付采访,知道什么样的表达,可以上媒体的头条,让舆论来为自己“漂白”。
这不是悟性,而是一种冒险家在经历危险时保护自己的本能,他有“卓越”的本能反应,这或许是他发迹的一个原因。
他说他没有钱,你信吗?在采访中,他也发生了矛盾,不过,我不必去争论,读者一猜就清楚。
他说,他最钟意地瓜稀饭咸鱼,我相信。但这不是他刻意保持发迹前的“农家本色”,也不同于李嘉诚吃三明治,而是他固执性格的体现。赖昌星绝对是好吃之人,他现在的一个家中,放着多口大锅,烹饪不停,招待八方来客,用一个朋友的话说:饿死的骆驼比马大,门下食客三百,陪他消磨无聊的时光,而这并不犯法。
赖昌星绝对不会把这些透露给媒体,他一贯说的是,我自由了,要做一个农夫。媒体标题一出,就博得了加拿大纯朴百姓的同情。在加拿大这样的国家,说是司法独立,但民意舆论的走向很重要,法官是顺着民意走的。
赖昌星是一个“赌徒”,不轻易放弃,他不可能成为被美国遣返回中国的余振东(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因挪用4.8亿美金而于2001年10月潜逃美国。2005年4月被美国警方转给中国,后被判刑12年,迄今在押)。
他会为他的生存,做每一步的努力。这或许是他的律师教他的。没有人怀疑,赖昌星官司能打到今天,除了钱以外,他还是找到了一个专门跟中国过不去的“好律师”马塔斯,这个被加拿大法律界称为第一块招牌的人权律师,刚刚在去年底的加拿大总督年度授勋中,获得加拿大最高的市民荣誉——加拿大勋章。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大山”,也是同年度的得奖者。马塔斯的得奖,对赖昌星的官司来说,当然是利多。
“远华案”在国内已经“盖棺论定”,但主犯赖昌星逃到被某些媒体誉为是“犯罪者天堂”的加拿大。我曾经这样描述赖昌星选择的逃亡之地: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是美国的近邻,但也是西方七强的一员,这是一个富裕的国家,也是一个温和平静的国家。在历史上,美国独立战争的时候,那批对英国王室怀有忠诚的保守人士,带着他们的黑奴,辗转逃到加拿大。因此,这个国家对逃亡者,会有一种本能的“同情”,而且常常是是非不分的“同情”。
再加上地大物博人稀,也颇有来者不拒的“慷慨”。有时候,传统就是与现代的法制格格不入,形成“悖论”。
赖昌星说要赚钱交税,这也是说给加拿大人听的,说给加拿大媒体听的。守法纳税,在加拿大就是良民的标准。而赖昌星一生最大的“遗产”就是走私逃税,这是否有点反讽?在全球化的时代,赖昌星要说服全世界:逃中国的税是好的,这恐怕不容易。如果中国改口,说就用罚款补税来惩罚赖昌星,赖昌星会付吗?他付得起吗?
就我所知,今天的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很想把赖昌星、高山等驱逐出境,以脱掉包庇罪犯天堂的“帽子”。2006年那一次遣返,还差点真的成功。我相信赖昌星说的,他事前不知道,还以为末日来临,结果冒死撞柱,搞得很狼狈,至今羞于提起。因此,工作签证到手,并非等于赖案终审,广大群众可以慢一点“义愤填膺”,谴责加拿大,还是等待司法程序走完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