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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把张剑案看成里程碑过于乐观
    评论情况 共有 5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5 分,总得分:425
    用户名:cc  打分:85 时间:2009-12-10 18:40:40 
                      评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的拆迁通告                                  作者:倪文华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潭片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的通告》明显违法,竟然堂而皇之地刊登在《太原日报》上,令我惊诧不已。    物权法在去年10月1日已经生效,但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仍然还在发布与物权法相抵触的《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潭片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的通告》,这是行政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体现,更是法律的悲哀。退一步来说,即使依照与物权法相抵触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的相关规定,该《通告》也是无效的。    首先该《条例》规定,拆迁通告由县级以上拆迁管理部门发布。由此可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发布拆迁通告属于越权行为,越权无效。    其次,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所设立的拆迁指挥部是非法的。建设部早就严正指出政府不得成立拆迁指挥部进行拆迁,但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竟然置若罔闻。    第三,公民的房屋在拆迁前,往往没有任何行政部门指出是违章建筑,一旦进入拆迁程序,便成了违章建筑了,令人难以接受。至于违章建筑的查处,也依法应由规划管理部门管辖,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无权处置所谓的“违章建筑”。    第四,该通告规定“凡在拆迁范围内的租赁户和暂住人口,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搬离。”请问哪一部哪一条法律授权区政府可以驱逐“拆迁范围内的租赁户和暂住人口。”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哪里还有尊重法律的观念?    最后,通告规定“对在拆迁过程中干扰、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继续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是十分可笑的。因为依照无效的通告执法,本身就违法在先,故不存在“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近年来,地方政府打着“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提升、城市品质的优化和城市形象的改善”的旗号,肆意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被拆迁人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之抗衡。如果太原市杏花岭区的被拆迁人对该区政府的通告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通告,停止拆迁。 
    用户名:mz  打分:85 时间:2009-12-10 18:38:50 
    打旧城改造之旗,干商业开发之实

     太原市龙潭片区拆迁从7月18日召开动员大会以来,受到了绝大多数拆迁户的强烈反对和抵制,甚至发生了上千人连续7天集体上访、堵塞道路的群体性事件,尽管市、区两级政府动用一切政府资源和专政工具强力拆迁,但收效甚微,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政府打着“旧城改造”的旗号,却干着违法为大连万达集团建国际化大型购物中心、高级酒店、高档住宅等纯商业项目提供土地的行径;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幌子,干着违反国家法律的丑行。
     龙潭片区拆迁面积为51万平方米,是太原市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拆迁,其中,危旧房仅为9万平方米,占到拆迁总面积的18%;其余都是50—70年的永久性建筑,30年左右的多层住宅和房屋为12万平方米,占到拆迁总面积的23%;10年左右的住宅和房屋为25平方米,占到拆迁总面积的49%;5年左右的住宅和房屋为5万平方米,占到拆迁总面积的10%。拆掉占拆迁总面积82%的尚未到使用期限永久性的房屋,这能叫“旧城改造”吗?如果拆迁使用5年或10年左右的房屋都算“旧城改造”,那么太原市绝大多数的房屋都应当推倒重建了。而龙潭片区拆迁的真正目的,政府和万达集团早在拆迁之前就已经宣传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就是要在这块土地上建纯粹赢利的商业项目,正如《太原晚报》2008年7月18 日A2版上,大连万达集团太原万达广场有限公司登载的广告:“太原万达广场是万达集团拟拆70亿巨资在太原市龙潭湖片区投资建设以国际化大型购物中心、五星级酒店、酒店式公寓、五星级多功能万达国际影城、酒吧餐饮一条街及高档住宅为一体的超大型城市综合项目,总建筑规模约150万平方米”。这怎么能谈的上是为了“公共利益”的旧城改造呢?龙潭片区拆迁遭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强烈抵制后,政府突然偷梁换柱,在2008年8月1日的《太原日报》中打出了龙潭片区改造是“完善区域道路网骨架及城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现代服务水平”的幌子。但是墨写的谎言,掩盖不了铁的事实。太原市居民都知道,龙潭片区内现状和规划只有小街小巷,哪有什么“道路网骨架”?这不是欺世盗名、欲盖弥彰吗?这种拆迁显然是违反了《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物权法》司法解释:“征收必须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这是征收的前提,也是衡量其是否合法的标准。公共利益即是社会的整体利益,体现为为了国防、外交等国家安全利益和从事基础设建设(如交通、水利等)、市政建设等关系到公益事业的项目,而不是某个团体某个组织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商业利益。实践中常常出现打着公共利益的招牌,实际是为了商业利益或者招商引资的需要而强行征收私人的财产或集体的土地。这种行为是违反宪法和物权法的”。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领导查处龙潭片区拆迁违法违规违反政策的行为.                                              
                                          
    用户名:怎么办?  打分:85 时间:2009-10-22 12:25:57 
    水 断电断气的卑鄙手段,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为解决一个片区的拆迁问题,市委坐阵指挥拆迁,政府冲锋陷阵拆迁,市人大代表督察拆迁,市政协委员视察拆迁。群众气愤地说,发动市四大班子齐上阵搞拆迁,真滑天下之大稽,恐怕全国也就仅此一例。
    用户名:怎么办?  打分:85 时间:2009-10-22 12:25:17 
    导要摘帽子,不搬迁的职工要下岗。虽然“亮剑”了,但收效甚微,所以,市主要领导又发出了向拆迁户“攻坚”的动员令。其“攻坚”的手段卑鄙可耻:命令市教育局下文,不搬迁居民的孩子不能上学,非法剥夺了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表扬推广三个单位胁迫拆迁户搬迁的作法和经验;组织拆迁人员破坏已搬迁房屋的门窗和供暖等设施,并扬言“不搬迁,冬天冻死你们” 。组织黑社会对被拆迁户实行打砸抢,对被拆迁户采取断水 断电断气的卑鄙手段,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为解决一个片区的拆迁问题,市委坐阵指挥拆迁,政府冲锋陷阵拆迁,市人大代表督察拆迁,市政协委员视察拆迁。群众气愤地说,发动市四大班子齐上阵搞拆迁,真滑天下之大稽,恐怕全国也就仅此一例。
    用户名:我们该怎么办?  打分:85 时间:2009-10-22 12:23:41 
    严重违法违规的太原市龙潭片区拆迁动员大会向群众“亮剑”那天起,就遭到了依法维权的拆迁户的坚决抵制,以至酿成上千人集体上访7天、堵塞交通的群体性事件。为达目的,从2008年7月18号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政府先是动用政府资源、专政工具,出动特警、民警、便衣警察、预备役部队来强力拆迁;同时,封锁言路、封杀网络、堵塞诉讼渠道、追查写上诉材料的人;继而,责令相关单位领导胁迫拆迁户搬迁,完不成拆迁任务的领导要摘帽子,不搬迁的职工要下岗。虽然“亮剑”了,但收效甚微,所以,市主要领导又发出了向拆迁户“攻坚”的动员令。其“攻坚”的手段卑鄙可耻:命令市教育局下文,不搬迁居民的孩子不能上学,非法剥夺了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表扬推广三个单位胁迫拆迁户搬迁的作法和经验;组织拆迁人员破坏已搬迁房屋的门窗和供暖等设施,并扬言“不搬迁,冬天冻死你们” 。组织黑社会对被拆迁户实行打砸抢,对被拆迁户采取断水 断电断气的卑鄙手段,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为解决一个片区的拆迁问题,市委坐阵指挥拆迁,政府冲锋陷阵拆迁,市人大代表督察拆迁,市政协委员视察拆迁。群众气愤地说,发动市四大班子齐上阵搞拆迁,真滑天下之大稽,恐怕全国也就仅此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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