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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干部进京接访成灰色产业链 政府花钱买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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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方富锐 打分:85 时间:2009-12-07 19:34:00 |
“ 进京上访 ”,是民意上传的一线通道 。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因受侵害,伸冤无路,告状无门,把自己的不幸遭遇,直接向高层领导申述,希望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是相信、依靠高层领导的表现,并非恶意 。“ 进京上访 ”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不是万不得已,谁想进京上访?社会存在一千起冤情,未必有一人能够成行。由于上访形势空前,可以想象社会问题之严峻 。
“ 侵占土地 ”、“ 违法拆迁 ”和“ 违法审判 ”,是当今社会的“ 三害 ”,给平民百姓造成耕无田,居无屋,身陷囹圄,家散人亡的灾难事件。受害的群众必须求得一个公正的处理 。可是,各有关机关不作为,扯皮,踢皮球,逼使群众进京上访 。遗憾的是:“ 春风不度玉门关 ”。反而把上访视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故有“ 违法上访 ”之说,作治安犯处理:控访、截访、抓捕、拘留、甚至暴力殴打等非人的堵塞方法,各出奇招 。山东省授予先进称号的《新泰经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掉一批”。更是惩治上访手段的极品(《中国正义反腐网》2008年12月8日报导)。致使被逼上访的群众,火上加油,雪上加霜:山东栖霞王求星为进京上访,被砸断双腿(《人民监督网》2007年6月26日报导);河北邯郸老支书郭成志进京举报贪污案,死在贪罪犯的棍棒之下(《中国正义反腐网 》2008年12月4日报导) ;山东泰安有18名上访者,被强制送精神病院。孙法武两次进院 ,母亲死都不得见最后一面(同上《新泰经验》)。堵塞的方法虽多且狠,但上访的洪流,并不因此而减少,反而越来越多,越堵越大,若被不法分子从中挑起事端,后果不堪设想 。
所有“ 侵占土地 ”、“ 违法拆迁 ”、“ 违法审判 ”的“ 三害 ”事件,都是地方官、商、法,互相勾结,以权谋私,给群众造成的灾难 。平民百性,无权,无能力保护自己的利益。违法的行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姑息养奸,所以违法事件,层出不穷,祸害不断。
解决上访洪流,必须寻根究底,正本清源,追究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得益者依数赔偿。希望各级政法委,尽职尽责,申张正义,秉公办案,同情、休恤上访人的处境,保证他们的安全,关心他们的利益,接受上访材料,逐案审理,查明事实真相,追究决策、执行、得益等有关人员的责任,依纪依法,分别作出严肃的处理,以示警戒,杜绝类似的事件继续出现。做到有访必答,件件有着落,给上访群众一个说法,安定群众情绪,疏导上访洪流。再逐步解决被害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尽一切的办法补偿他们既失的利益。上访的洪流,可望逐步缓解。不揣冒昧,妄发议论,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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