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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一级警督受贿“悬”案
    评论情况 共有 745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7 分,总得分:64815
    用户名:建意看看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3:23:39 
    襄南监狱的全体党委成员你们认真的看看"襄南人民"的贴子..
    " 说道搞腐败襄南监狱的党委成员那个有熊书记的名声好?熊书记是为民办事的好书记。请大家评论的时候手下留情。参与时间:2008-7-20 21:37:58 
    看看吧.你们要自审.自醒
    用户名:山东观者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3:00:03 
    "审判者"素质大低..人品大家评论..人民监督网..张德勇他想造假.能靠耒吗?本来我对这事还在观望...看来这事向"审判者"一样..水份大不可信
    用户名:建意看看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2:52:55 
    襄南监狱的全体党委成员你们认真的看看"襄南人民"的贴子..
    " 说道搞腐败襄南监狱的党委成员那个有熊书记的名声好?熊书记是为民办事的好书记。请大家评论的时候手下留情。参与时间:2008-7-20 21:37:58 
    看看吧.你们要自审.自醒
    用户名:建意看看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2:31:36 
    襄南监狱的全体党委成员你们认真的看看"襄南人民"的贴子..
    " 说道搞腐败襄南监狱的党委成员那个有熊书记的名声好?熊书记是为民办事的好书记。请大家评论的时候手下留情。参与时间:2008-7-20 21:37:58 
    看看吧.你们要自审.自醒
    用户名:路见不平..请看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2:27:15 
    记者发稿时获悉,湖北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人民监督网》记者提供的证据,终止了上次审判委员会维持原判的决定。审判委员会经讨论,依法将襄南监狱警官张德勇涉嫌受贿案卷,退回检察院公诉机关补充侦查。
    可以看到中院还是重证据..依法办案的
    用户名:审判者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2:26:06 
    用户名:律师  打分:85 参与时间:2008-7-20 15:58:51  
    1..袁朝伟,中共党员,受过高等专科教育,2000年9月时是服役军人。杨明春,中共党员,司法干警。他俩都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并且受党教育多年。2000年9月11日,袁朝伟与杨明春签订的协议书应当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虽说2007年,俩人在接受襄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时,否认协议书的真实,说它是虚假的,但不让人信服。
    2.根据法律规定,协议书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应当取决于当时签订协议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取决于当事人事后的歪嘴乱说。也就是说协议书是否虚假,不能由袁朝伟和杨明春事前、事后都说了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否无效,应当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不管是法院,还是仲裁,认定协议书是否无效,必须根据独立于袁朝伟和杨明春之外的证据,即第三方的证据,而不是根据袁和杨的事后说辩。
    3一审在检方拿不出独立的,具有第三方的证据.排除袁.杨签是的协议..凭事后乱说的证言作为定罪依据是错误的
    4.大量的证据.证人.证言说明袁.杨在特定的环境下作了假证..因此袁.杨的证言不可做为证据使用.. 
    用户名:襄南干警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2:20:44 
    襄南监狱的全体党委成员你们认真的看看"襄南人民"的贴子..
    " 说道搞腐败襄南监狱的党委成员那个有熊书记的名声好?熊书记是为民办事的好书记。请大家评论的时候手下留情。参与时间:2008-7-20 21:37:58 
    看看吧.你们要自审.自醒
    用户名:路见不平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2:02:37 
    回路见不平  打分:85 参与时间:2008-7-20 21:43:52  
    这里能讲话吗?谁要发表不同观点.你就攻击谁.网民最讨厌在网络耍权势.网络是大家的.也是公平的..不是你私有的吧?
    你不会真是"熊监狱长按排来的吧?我想你不会是..你应该有尊严的吧?
    我的观点是就文章而言..若张德勇委托我..我愿意尽律师的责任.从文章看.证据被2审法院.审委会重视.重查..是有一定道理的
    朋友..平和的心态..执法者的品质应具备呀.... 


    请你详细看路见不平发的贴,恳请所谓的律师,我想你不会看懂的吗,作为律师要重视事实,而不是猜
    用户名:回襄南人民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1:57:33 
    你看清楚..是用你的户名还是我自己发表的意见..看清了在强烈谴责.
    用户名:襄南人民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21:45:35 
    7月19日的帖子是我写的,但是我昨天没有上网。是前几天的,今天的回:襄南干警支持在外打工的襄南人 才是本人发布的,强烈谴责冒用别人用户名的人。引用的话我没有意见。但是盗用我的名义就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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