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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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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摘要(共 4 条,得分 172 分,平均 4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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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4 楼 操你妈 打分: 1 分 发表时间:2013-07-22
· 有个屁用,狗操的独裁
[ 回复] 3 楼 rtu5ry 打分: 85 分 发表时间:2013-07-10
· 看不了啊
[ 回复] 2 楼 腾讯懦夫 打分: 1 分 发表时间:2013-06-26
· 傻逼腾讯,看不了还播放广告!
[ 回复] 1 楼 太阳火 打分: 85 分 发表时间:2013-06-25
· 这就是中国赤裸裸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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