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核查安徽电力集资房 网友谴责高房价_人民监督网 

国家电网核查安徽电力集资房 网友谴责高房价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国家电网核查安徽公司集资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近日有媒体报道安徽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安徽分公司)为员工集

国家电网核查安徽公司“集资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近日有媒体报道安徽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安徽分公司)为员工集资建房,记者昨日从国家电网对外联络部了解到,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正在核查相关情况。

据报道,安徽省电力公司为职工集资建造住宅楼,相当一部分是双拼别墅,最普通的房子也是四室两厅。房子内部销售价格多为每平米1000余元,最高的只有2000多元。该小区附近的普通公寓房价格,目前大都在每平米五六千元。

国家电网公司对外联络部副处长刘心放昨日表示,由于这个住宅项目启动始于2003年,时间跨度比较大,当事人员岗位变动也很大,所以还需要一定时间来就基本情况进行核实,比如该项目在土地、权证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尚需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和核对。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有违规违纪行为,国家电网公司将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刘心放说。

对于此事,目前网上也呈现出多种言论,不少网友谴责一些企业为员工谋福利。也有网友谴责高房价,认为此事正暴露了房地产的暴利,希望其他企业也可以集资建房解决目前高房价的问题。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200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9年正式施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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