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省人大代表?_人民监督网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省人大代表?

2008-01-19 21:05 来源于:凤凰博客 | 作者:盛大林 | 浏览:
周四,《南方周末》和《中国青年报》同时刊出了关于《 辽宁省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派警察进京抓记者》的跟踪报道。两篇报道不仅证实了《法人》此前的报道不虚,而且又披露了很

  周四,《南方周末》和《中国青年报》同时刊出了关于《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派警察进京抓记者》的跟踪报道。两篇报道不仅证实了《法人》此前的报道不虚,而且又披露了很多新的“猛料”。就在人们认为张“死定了”的时候,网上曝出了“张志国当选辽宁省人大代表”的消息。一时间,舆论大哗。很多网友怒不可遏。有人称辽宁省人大太无耻,有人说张志国肯定“朝中有人”……

    其实,大家肯定都误会了。因为,张志国“当选”省人大代表肯定是“西丰事件”爆发之前的事儿。

    不错,公告辽宁省新一届人大代表的那个网页是1月16日的。但16日只是“公告”的时间,并不是“当选”的时间。

    省人大代表是由市级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也就是说,张志国是铁岭市人大会选出来的。1月6日至9日,铁岭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在这次会议的公报中,明明白白地写着“选举了铁岭市出席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进京抓记者”是7日发生的事儿,8日见报并掀起轩然大波的。这个时候,铁岭市人大会已经进程过半,省人大代表可能已经“选”出来了。

    当然,省人大代表的“选举”可能还没有“举手”。在“举手”之前能不能把张志国扣掉呢?也不太可能。大家都知道,人大代表举手只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谁当选,肯定是领导在会前就敲定了。要去掉张志国,必须经过铁岭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至少也要某个主要领导拍板。可是,事发突然,让目前这种官僚体制在事件突发一两天内就作出反应,显然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如果突然把张志国拿掉,就意味着组织上彻底“抛弃”了他——这可不是小事,而且要经过程序。

    如果“进京抓记者”事件提前几天发生,张志国倒有可能从所谓“候选名单”中消失。有些人虽然很无耻,但可能还不会无耻到那种程度吧。

    21日至28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举行。作为辽宁省人大代表,张志国会去参加会议吗?我相信,他不敢!几天前,当有记者电话采访他时,他以“因病住院”为由挂断了电话。我想,他也会以同样的理由不去参加辽宁省人大会。

    试想:他如果参加省人大会,那“风头”谁与争锋?怕是省人大主任也比不上哩!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