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谷歌社交网站在华“被封” 政府“不喜欢”_人民监督网 

外媒:谷歌社交网站在华“被封” 政府“不喜欢”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纽约每日新闻报》6月29日爆料称,谷歌公司最新推出一款社交网站平台Google+,但中国用户肯定无法使用这一平台,因为有迹象显示,Google+在中国已被屏蔽。英国的一家市场公司也发

      《纽约每日新闻报》6月29日爆料称,谷歌公司最新推出一款社交网站平台Google+,但中国用户肯定无法使用这一平台,因为有迹象显示,Google+在中国已被屏蔽。英国的一家市场公司也发布了Google+在华遭屏蔽的博客截图。

  报道援引专门研究中国互联网的分析师萨奇•布雷南的话说:“这是我能想到的最迅速的屏蔽措施。中方屏蔽Google+的举措之快令人吃惊,不过Google+被封这事本身倒没什么好奇怪的。”布雷南认为,其实中国用户基本上不会关心Google+被封,因为他们对社交网站有着完全不同的使用偏好。中国国内有不少专门面向本国网络用户的平台,如新浪微博、百度和优酷等,因此没什么人会去关心西方的平台。

  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詹姆斯•刘易斯认为,谷歌和中国之间正在打拉锯战,谷歌不受中国政府的欢迎。中国不喜欢美国的社交网站,认为这些社交网站是美国政府在别国制造不稳定的工具。中国的策略是鼓励和支持国内微博和社交网站的发展。

  西方技术网站“TechCrunch”称,中国政府不喜欢美国的社交网站,“脸谱”、“推特”、YouTube等在中国都被屏蔽。同时,通过网络技术发现,Google+的网址在中国确实已被屏蔽掉。不过也有技术人士认为,中国没有屏蔽Google+,但国内用户访问Google+的速度变得极慢,以至于无法使用。

  就在西方媒体竭力渲染社交网站的神奇作用之时,西方老牌社交网站MySpace传出贱价出售的消息。6月30日,新闻集团正式宣布以3500万美元将旗下的MySpace出售给在线媒体和广告公司Specific Media,自己仅保留少量股权。英国广播公司称,传媒大亨默多克2005年买下MySpace花了5.8亿美元,当时MySpace还是一家领先的社交网站,可短短几年间,MySpace的用户迅速流失,现在的卖价仅为3500万美元。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