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开发区副书记王宁被曝拥有5套房产遭当_人民监督网 

河北廊坊开发区副书记王宁被曝拥有5套房产遭当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近日接到自称 开发区干部职工 的投诉,反映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王宁拥有 5 套房产,并且公车私用时弄丢牌照号码为冀 RN0018 帕萨特公用轿车一辆,这辆价值几十万

       近日接到自称开发区干部职工的投诉,反映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王宁拥有5套房产,并且公车私用时弄丢牌照号码为冀RN0018帕萨特公用轿车一辆,这辆价值几十万元的公车至今尚未找回。 

    工委副书记:反映不属实” 

    举报材料称,王副书记利用手中的权力,上瞒下骗,在开发区憩园小区就有两套住宅,在艾力枫社和新奥高尔夫球场内各有住房一套,另在管道局住宅小区还有住房一套。以上住房都是低价购买的,以开发区领导的身份向房地产开发商强行低价购买,人家是敢怒不敢言。” 

    举报人表示,王宁副书记存在严重受贿行为,是个政治大骗子,利用职权谋私谋利,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败坏了党的名声。 

    职业举报人姚征亿先生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与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王宁副书记取得联系并进行相关核实,王副书记予以否认,称反映不属实,可以向开发区纪委一把手王冠军书记核实,并提供了纪委书记的电话号码。 

    王副书记说:我确实没有5套房产,你这样直接问我,我怎么回答你呢,也不符合规矩,你可以向纪委求证,纪委可以启动监督程序。” 

    针对丢车问题,王副书记解释说:丢失的不是我的车,是办公室的车子,原来是我用,后来车改之后,这个车子就不是我用了。王副书记同时表示,开发区从2007年就进行车改,现在只有两个一把手、两个厅级领导有公车,其他正处级以下都是私车了。 

    纪委书记:我不能对你回答任何问题” 

    笔者随后致电廊坊市开发区纪工委书记王冠军同志进行求证,当表明身份后,王书记则语出惊人:你是网站的,咋还管这事儿啊?你不是纪检会,也不是检察院,我不能对你回答任何问题。在笔者的连续追问下,王书记解释,据他所知没有这回事,也没人向其举报此事。 

    就副书记被曝拥有5套房产,还弄丢了一辆帕萨特轿车质疑,王书记称,有纪律要求,不能提供任何信息。 

    王书记表示自己就是开发区的纪委书记,但他要对上级负责,不能对网站负责。有纪律,要负责任的,到目前为止,没人向我举报过这个内容。” 

    各界说法:官员拥有房产及奢饰品成敏感话题” 

    华人通讯社首席记者李戈指出,最近备受关注的表哥杨达才、房叔蔡彬等案例被曝光后,网民对官员拥有房产及奢饰品更为敏感,因此,质疑官员的财产来源也成了街头巷议的话题。李戈表示,针对公开举报的线索,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更应该随机而动,迅速调查后给予正面回应,而不是敷衍拖拉,更不能遮掩回避。 

    北京律师孔建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孔律师说,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官方先不要急着否认,这样做是极不负责任的。孔律师表示,纪委要通过认真调查核实后才能确认事实真相,既不能让腐败分子漏网,更不能冤枉了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某人大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真正清廉的干部不怕社会监督,也经得起调查,但不排除个别官员存在腐败现象。该代表称,将会和记者共同关注事件进展。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