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焚烧垃圾发电引争议 公众担忧缘自信任缺失_人民监督网 

多地焚烧垃圾发电引争议 公众担忧缘自信任缺失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 垃圾填埋处理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会对周围的水和空气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 相较于对垃圾焚烧产生污染的顾虑,公众的担忧更多的是对监管缺乏信任 由于不公开垃圾焚烧厂的环评

  ● 垃圾填埋处理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会对周围的水和空气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 相较于对垃圾焚烧产生污染的顾虑,公众的担忧更多的是对监管缺乏信任

  由于不公开垃圾焚烧厂的环评报告,江苏省海安县环境保护局近日被提起行政复议。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要求环保部门公开垃圾焚烧厂的环评报告,缘于当地居民对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担忧,而这种担忧并非只在海安县一地出现过。2009年年底,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地点定在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附近,选址结果引发争议,其缘由就是周边居民担心垃圾焚烧厂会排放含有害物质二噁英的气体。

  垃圾焚烧发电是否会引起人们所担心的环境污染和健康问题?专业人士称,从技术上来讲,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目前已经非常成熟、安全、不会危害环境、影响人体健康。同时,垃圾焚烧发电也是目前国际上经济发达、人口密度高、土地紧缺型国家的主要处置模式。不过,相关部门应及时公开环评报告,以消除公众的担忧。

  垃圾焚烧引争议

  据了解,目前各地采用的垃圾填埋处理方式,存在诸多危害,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会对周围的水和空气造成污染,并降低周围的土地价值,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垃圾围城”已成为国内外一些城市面临的一大难题。

  面对“垃圾围城”的困境,不少城市将处理垃圾的目光放在了焚烧发电方式上,但由此却引发了一些争议。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过去两年,不少城市发生了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厂的情形,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号称“世纪之毒”的二噁英上。二噁英是国际公认的一级致癌物,毒性相当于砒霜的900倍,而垃圾焚烧过程中会产生这种物质。

  据了解,城市垃圾本身就存在大量的二噁英。如果采用填埋垃圾的方式,也会使二噁英附着在土地上,不断沉积在土壤里,并通过土壤、地下水等进入食物链。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教授聂永丰说,事实上,二噁英存在于世界各地及各种环境介质中,包括空气、土壤、水以及食物等,其中含量最高的为土壤、海洋沉积物及动物,而在水及空气中的含量则非常低。根据国内外研究成果,正常环境的二噁英接触总体上不会影响人类健康。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系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严建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通过科学技术的提升和改进,一个设计良好和运行良好的现代垃圾焚烧厂完全能够做到二噁英的低排放。欧盟将二噁英排放标准定为0.1ng-TEQ/Nm3(即每立方米烟气中二噁英含量小于100亿分之一克),是目前世界学术界无争议、无害、最安全的标准。2002年,我国制定《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时,将二噁英排放浓度选用了公认的安全值1.0ng-TEQ/Nm3。

  联合国环境署二噁英专家组成员、中科院教授郑明辉认为,就二噁英而言,如果排放达到欧盟标准,就已经比世界上任何城市的空气都干净了。要是怀疑0.1的安全性,就等于怀疑我们现在还能不能呼吸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专家曹明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发达国家采用焚烧方法处理垃圾占相当的比重,尤其在日本、欧洲、美国东海岸等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和地区。在日本,75%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都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在一些环保意识较强的北欧国家,很多垃圾发电厂都建在城市中心。

  担忧来自信任缺失

  尽管面临诸多的争议,我国的垃圾焚烧发电近几年也取得了较快发展。2011年3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推广焚烧发电。作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垃圾焚烧发电将在“十二五”期间获得国家层面的大力推广。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已有多个城市建起了垃圾焚烧发电厂。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周边的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构成北京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在这里经过处理后,不仅可以用来发电,还能绿化、供暖、用作有机肥,成为绿色能源。高安屯采用了国际上比较通用的“3T+E”焚烧技术,保证焚烧炉燃烧温度始终控制在850℃以上,这是最大限度降低二噁英含量的关键。

  5月28日,海南省首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竣工投产,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200吨,年处理垃圾40万吨,年上网电量1.23亿千瓦时,减少垃圾堆放填埋量36万吨。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欧盟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乡和建设部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徐振渠指出,目前我国二噁英控制执行的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欧盟标准,就运行实践而言,二噁英的排放量低于0.1ng-TEQ/Nm3,我们以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条件,执行世界上最发达国家的标准,公众是否可以考虑理解接受。

  对于公众的担忧,曹明德认为,相比于垃圾焚烧发电自身的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公众的担忧和顾虑更多的则是对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管理缺乏信任,因此才导致垃圾焚烧发电不断引发争议。

  曹明德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更严格地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开、环评公众参与以听证会形式为主、环境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开等措施,减少各方的不信任。针对所有垃圾处理设施,建立独立公开网站,最大程度地公开相关的环保信息、现场检查与在线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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