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艾玉德今天向媒体通报了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天定高速”)的质量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他称,天定高速路面1标段质量问题被认定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7名责任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则受到降低资质、罚款等处罚。
8月10日和13日,中国青年报连续刊发报道,追问为何天定高速出现质量问题后,甘肃省有关部门宣布介入调查并承诺公布调查结果,然而,时间过去近一年却迟迟未公布调查结果。
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300多家网站对报道进行了转载,新华社等多家媒体对此问题进行了追问。
追问获得甘肃方面的及时回应。今天上午,艾玉德在甘肃省委宣传部召开的媒体通报会上称,去年9月底天定高速部分路段质量问题经媒体报道后,甘肃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省监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重点围绕质量事故成因、监管责任落实等问题,全面深入地开展了调查核实,于2011年11月底完成了调查工作。甘肃省纪委和监察厅分别于12月9日和12月20日向交通运输厅、西安萌兴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下发了处理意见和监察建议。
据介绍,2012年1月18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干部大会,在系统内部通报了调查处理结果。有关方面按照行政处理程序和党纪政纪处理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分别在2012年4月底和8月6日前已落实。
对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包括:承建单位西安萌兴公司天定项目部5名责任人员李宏兵、周新立、刘杰、胡江峰、刘宇被给予行政开除、留用察看、行政降级、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并处罚款1.2万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处处长、天定项目办主任谈应鹏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省交通厅工程处副处长、天定项目办常务副主任张志勇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省交通厅工程处副处长、天定项目办总工程师周书友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天定项目办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康宏伟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天定项目办总监理工程师王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天定项目办现场办主任常建军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天定项目办监理管理科科长宋君萍受行政记过处分。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正、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杨应信、李新社受到停止执业1年、各罚款10万元的处罚。杨应信受行政记大过处分、李新社受行政记过处分。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试验室主任金晓霞、监理工程师罗金锁、监理员石梓蔚3名责任人给予了经济处罚。
2012年4月10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召开会议,对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彦龙进行了诫勉谈话。
艾玉德介绍说,3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西安萌兴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给予该公司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由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降为二级。西安萌兴公司还被处以3年内不得在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进行投标的处罚。2011年,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已责成西安萌兴公司对质量问题进行返工处置,并承担约1.2亿元的返修费用。甘肃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也被降低监理资质,由公路工程甲级降为乙级,已上报交通运输部待批。
对于近期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的天定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出现路基沉陷等问题,艾玉德称,省交通运输厅已组织调查原因,进行现场处置,有关方面也在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