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刘铁男的案发,多年来被他一人所把持的能源项目审批机制,暴露出了各种弊病。
在原有的制度设计中,国家能源局拥有不可小视的项目审批权。能源项目虽以发改委名号发文,能源局作为项目主办单位在第一道关卡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国家能源局可以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刘铁男执掌能源局的时代,项目审批的闸门不断收紧,其本人亦在试图掌握重要能源项目的绝对权威。
审批制度不断为行政寻租创造机会,能源系统则是重灾区。在2004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重大以及非重大的能源项目均需上报发改委审批。甚至于个人承建的分布式能源项目也要向发改委核准,否则无法获得补贴。
审批是腐败的源头,为了体现行政权力价值。一些政府官员不惜拖着不办,不惜延误项目建设时机。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审批,“跑部前进”年复一年。在这个前赴后继的过程中,滋生腐败同时,央地矛盾也在加深。
电力、煤炭、油气等资源的特殊地位,决定国家必须对资源进行管理,对项目开发实行审批。但另一方面,诸如风电等项目已经完全市场化领域,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决定投资与否。
而在刘铁男把持能源局时期,风电项目审批权却在不断收紧,并连续公布三批风电项目拟核准计划,纳入核准的风电项目方可开工建设并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这样的管制恰不利于行业优胜劣汰,不利于产业良性发展。
能源管理部门应该减少项目的事前审批,将有限的行政资源转移到制定标准、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环保、消防等领域,在政策制定、公平市场准入、市场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再比如最近国家发改委拟取消的煤炭经营许可证。这个证照是取得煤炭经营许可的核心要素,发改委实行总量控制,并逐年核减数量。稀缺产生价值,这一制度直接导致经营许可证价值飙升,江浙一带500万元证照转让费用在几百万元上下,倒卖、代办业务横行。
正是由于吸取了刘铁男们落马的教训,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的数量。国家发改委和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计划近期大量向地方下放水电、火电、风电、电网、油气管道等能源项目审批权。同时,按照中编办要求,新的国家能源局职能更侧重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强化能源监管,而弱化了项目的审批权限。利益的存在决定推进改革需要高成本,需要魄力打碎官员手中的审批图章。这既是改革的方法,又是改革的目的之二——保护更多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