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1日的中共临汾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票连任临汾市纪委书记的沈庆华,10月14日被山西省委免职。原因是年龄造假,网络曝光其“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
堂堂纪委书记居然年龄造假,这事情说出来有点不太好听,既让沈庆华自己难堪,也让组织尴尬。据临汾市政府网站“领导之窗”所显示的沈庆华简历为,“1955年10月生,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样的简历与网络曝光的内容基本相符。所谓沈庆华年龄造假,也只不过是年轻5岁,可不能小看年轻5岁很实惠,本来“船到码头车到站”,可以继续为人民服务了。但是,就这起事件而言,仅仅免去当事人沈庆华的职务显然不够,还得有人为沈庆华造假付出代价。因此还得麻烦山西省委有关部门,就两个问题继续澄清,向公众作出交代。
一是谁帮助沈庆华年轻5岁。户口是公安部门管理的,官员的档案还由组织部门管理着,并不是随便就可以改动的,或者说要完成这系列动作,需要多人协作。那么沈庆华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职务上开始改动,又是如何完成造假步骤的?这些情况组织上应该向公众公布,而且还得视情况决定其他参与造假的当事人是否应该受到处理。因为公众有理由怀疑,既然沈庆华可以这样造假,那是否还有其他人如法炮制呢?
二是谁具体负责考察沈庆华。根据1969年4月中共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入党需年满18周岁。而沈庆华的简历是1970年10月入党,当时才15岁,这显然是违反党章的,也就是不合常理。按理说简历是领导干部最重要的个人信息,直接关系着任职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更是考察和提拔干部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项目。那么如此明显的错误,到底是参与考察的同志没有发现呢,还是故意秘而不宣?而如此荒唐的简历,又是如何骗过山西省委的人事任命讨论的?沈庆华的年龄造假实际上是公开的秘密,毕竟其简历毕竟是公开的,难道都是因为疏忽没有发现?这显然说不通。
总而言之,沈庆华的年龄造假并不仅仅是造假这么简单,更不是沈庆华孤身一人能够完成的,而必须有默契的“团队”,共同密切配合着来促成的。处理沈庆华当然是重要的,但也只是初步的,如果仅仅处理沈庆华就鸣金收兵显然是不够的。作为山西省纪委和组织部门来说,围绕着沈庆华年龄造假的问题,应该乘胜追击,使造假“团伙”得以悉数曝光和处理,不能因为网民举报了沈庆华就处理沈庆华而不及其余,就像挤牙膏似的。否则,这样的处理缺乏公信力和说服力,难以取信公众,更难免继续遭遇质疑。(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