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外籍男士猝死派出所引发外籍人围聚事件_人民监督网 

广州一外籍男士猝死派出所引发外籍人围聚事件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记者今日从广州公安官网微博获悉,19日下午,一些外籍人员在广园西路聚集并堵塞道路交通,越秀警方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妥善处置了该起事件。 广州越秀警方今天(6月19日)向媒

记者今日从广州公安官网微博获悉,19日下午,一些外籍人员在广园西路聚集并堵塞道路交通,越秀警方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妥善处置了该起事件。

广州越秀警方今天(6月19日)向媒体通报:19日下午,一些外籍人员在广园西路聚集并堵塞道路交通,越秀警方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妥善处置了该起事件。

6月18日13时许,一名外籍男士在广园西路搭乘电动自行车,与车主因车费纠纷引发打斗,双方随后被警方带回矿泉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17时许,该外籍男士突然昏迷,警方即通知“120”派医务人员到场抢救,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正依法立案开展侦查。

19日15时许,陆续有一些外籍人员来到矿泉派出所门口聚集,导致广园西路交通严重堵塞。越秀警方随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理,组织民警对现场外籍人员进行教育和劝解,并全力做好广园西路的交通疏导工作。至17时许,围聚的外籍人员逐渐散去,广园西路交通恢复正常。

警方呼吁: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警方表示将严格依法调查处理该外籍男士死亡事件,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外籍人员前天当街打架被带回派出所调查时猝死

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越公宣 龚宣 报道 广州越秀警方昨日通报称:昨日下午,一些外籍人员在广园西路聚集并堵塞道路交通,越秀警方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经过两小时依法处置,平息了该起事件。据了解,此事与一名外籍人员前日下午在矿泉派出所猝死有关。目前,该起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警方介绍,前日下午1时许,一名外籍男士在广园西路通通酒店门口搭乘一辆电动自行车前往山西大厦。到达山西大厦时,该外籍男子与中国籍车主孙某因车费问题发生纠纷并当街打斗。越秀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员到场处置,并将涉事双方带回矿泉派出所调查处理。至当天下午5时许,该外籍男士在派出所内突然昏迷,警方立即通知“120”派医务人员到场抢救,但最终经抢救无效证实死亡。经法医初步检验,死者尸表未见损伤,其死亡原因正在进一步检验和鉴定中。

昨日下午3时许,陆续有一些外籍人员因为上述事件来到矿泉派出所门口聚集讨说法,导致广园西路交通严重堵塞。越秀警方随即采取措施依法处理,组织民警对现场外籍人员进行教育和劝解,并全力做好广园西路的交通疏导工作。至昨日下午5时许,经过两小时的劝导工作,围聚的外籍人员逐渐散去,广园西路交通恢复正常。

警方呼吁: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警方同时表示,将严格依法调查处理该外籍男士死亡事件,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