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飙车案嫌犯开车照公布 家属称卖家当赔偿_人民监督网 

深圳飙车案嫌犯开车照公布 家属称卖家当赔偿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经警方侦查人员对滨海、滨河大道几万张车牌识别图片的逐一反复排查和分析,终于在5月31日凌晨又找到肇事车辆于5月26日凌晨3时08分经过滨河路香蜜湖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经警方侦查人员对滨海、滨河大道几万张车牌识别图片的逐一反复排查和分析,终于在5月31日凌晨又找到肇事车辆于5月26日凌晨3时08分经过滨河路香蜜湖立交西行的图片,由于车速太快,拍到的图片不是很清晰,但仍可看到前排两名人员。其中,副驾驶座为一名白色无袖衬衣女子,驾驶者为一名着紫红色格子衬衣男子。

肇事司机家属:

卖家里东西尽量赔偿

肇事司机家属昨日现身向受害者家属致歉。

记者昨日在福田交警大队见到了肇事司机侯某的大哥、二哥、大姐、二姐四人。侯某的二哥告诉记者,侯某是家中老五,1999年初中毕业后来到深圳,一开始跟人学修车,后来转做其他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就出去海南打工了,直到前两年才回到老家,所以和他联系见面也不是很多。”

“最近一次他回老家是去年,待了大概一个星期,就请我吃过一次饭,大部分时间都是出去找同学玩。”侯某二哥告诉记者,平时都是侯某打电话给自己,问自己工作生活怎么样,更像是哥哥。因为做装修多年比较有经验,弟弟还曾打电话叫他到深圳来发展,他没有去,觉得在老家也挺好。

据他介绍,事发后的5月27日,他们就赶到了深圳,但是因为受害家属当时情绪也比较激动,所以就不敢出来和他们见面。

昨天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与受害者家属第一次见面。“我们父母今年也都六十多岁了,开始还不敢告诉他们,后来他们看到媒体报道才知道弟弟出了事,非常难过。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也觉得非常抱歉。至于赔偿方面,我想只能把能卖的都卖了,尽量赔偿吧。”

随着关键证据的公布,5·26车祸逐渐进入尾声,然而作为另一名当事人,今年36岁的幸存的哥晏金川仍然心有余悸。由于车子被撞坏,晏金川这几天不用上班。他说,等公司的处理意见下来,他将考虑是否继续在深圳开出租车。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