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担任农场社保局长的职务便利,假借上级领导的名义,5年间25次冒领已故职工工资共计5.7万元。近日,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九三农垦管理局某农场社保局原局长赵志军有期徒刑五年。
2004年,赵志军担任九三农垦管理局某农场社保局出纳员期间,与时任局长调查异地居住退休职工情况时发现,本场退休职工姜某已失去联系,于是,将姜某工资折从代领人手中收回,交由赵志军管理。三个月后,在仍然无法按规定取得姜某指纹和视频核对的情况下,经该局领导同意,姜某工资被冻结。2005年7月,赵志军升任该农场社保局局长,为能恢复姜某的工资归其个人使用,便借口上级领导有指示,让业务员解冻了姜某的工资,当年9月,赵志军开始冒领姜某的工资。
2007年,姜某的侄子回农场清算姜某退休工资时,出具了姜某早在1999年已身故的死亡证明,要求一并结算丧葬费,赵志军以手续不全为由拖延支付。为继续冒领姜某工资,赵志军不但未向上级报告,反而继续接受有关部门的拨款并冒领。直至2010年10月,业务员一再请示是否停发没有采集指纹的退休人员工资时,赵志军唯恐事情败露,才把姜某工资同其他无法采集信息人员一并停发。
2011年3月,九三农垦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将赵志军抓获。经侦查发现,赵志军从2005年9月至2010年10月,五年间,他先后25次冒领姜某退休工资5.7万元,所得赃款全部被其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