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协会倡议肉企维护价格稳定 勿跟风涨价_人民监督网 

肉类协会倡议肉企维护价格稳定 勿跟风涨价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昨天,中国肉类协会向全行业发布倡议书,要求自觉维护肉类食品安全和价格稳定。 倡议指出,肉类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肉类市场供求的变化,积极扩大收购,确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昨天,中国肉类协会向全行业发布倡议书,要求自觉维护肉类食品安全和价格稳定。

  倡议指出,肉类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肉类市场供求的变化,积极扩大收购,确保有效供给,不惜收、不惜售,承担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肉类应急储备和战略储备任务;要加大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投入,绝不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包装物料;绝不滥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绝不销售病害肉、注水肉、过期肉、变质肉等不合格产品。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努力控制生产经营成本和品质管理成本,合理制定肉类产品品质保障方案和出厂价格水平,做到货真价实,绝不搭车跟风涨价。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