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给力年终奖:鹤庆三系统员工瓜分全县607套廉_人民监督网 

最给力年终奖:鹤庆三系统员工瓜分全县607套廉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近日,网民大理路人甲在天涯社区天涯杂谈版块发帖《最给力年终奖:鹤庆三系统员工瓜分全县607套廉租房》,质疑云南大理鹤庆将607套廉租房分给教育、卫生、计生三个系统的职工,

近日,网民“大理路人甲”在天涯社区天涯杂谈版块发帖《最给力年终奖:鹤庆三系统员工瓜分全县607套廉租房》,质疑云南大理鹤庆将607套廉租房分给教育、卫生、计生三个系统的职工,“很多人获得了廉租房的资格后欢喜如狂,表示今年‘鹤庆县政府太给力了’。”

  1月25日,为了核实这个帖子的真实性,记者电话采访了鹤庆县县委书记单进园。

  原贴文内容如下:

  今年云南最给力的年终奖是什么?一万元现金?苹果四代?四袋苹果? ……

  NO!!!

  这些都不给力,最给力的是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教育、卫生、计生三个系统的“年终奖”,在1月19日,这三个系统的职工将平均瓜分607套鹤庆县首批廉租房。虽然没有注明是“年终奖”、“新年大红包”,但鹤庆县在新年、新春到来之际,将本该属于最困难群众的廉租房,发给这些包含了中学校长、副校长、医院主治医师、计生干部等每月看得见的收入就超过三四千的,甚至家中还有别墅(其中不乏是鹤庆县的兰花大户,虽然不一定身价千万,但也许相距不远)。

    据了解,鹤庆县是一个贫困县,至今依然有很多贫困群众,住房困难的也很多。而根据鹤庆的政府工作报告,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为9801元、2350元!此次荣获“大红包”的,绝大部分工资收入就超过2000元,也就是年收入2.4万元到5万元左右,还不包括奖金、外快等等。

    也难怪,很多人获得了廉租房的资格后欢喜如狂,表示今年“鹤庆县政府太给力了”!!由于事先鹤庆县政府就已经划定了廉租房的范围为“教育、卫生、计生”三个系统,真正的贫民、真正的住房困难群众,在他们经常路过的廉租房面前,唯有一声叹息!!!

  鹤庆县将廉租房当成“年终奖”发给“教育、卫生、计生”三个系统,自然有其原因……

  当然,这些也许只是恶意揣测,但是,将廉租房的范围,划定在这三个在贫困县级城市,甚至是一些乡镇,山区的医疗、教育、卫生系统,这三个系统在当地,至少也是中高收入阶层,虽然其中不乏个别困难之人,但将全部廉租房划给他们,这种做法实在让人狐疑:试问,在名单之中,有哪几家领取低保了?再问,鹤庆是否有领取低保之人?难道领取低保的大部分的房子会比名单上的人更宽敞更好住??????

  要提高教师待遇,要提高卫生系统和计生系统工资可以,但是,决不能把廉租房这一最困难群众的权利当成红包发放给前者!!!

  同时,网友“大理路人甲”发布了从有关部门获得《鹤庆县西片区首批廉租住房入住对象资格》,并将其公布,并且欢迎大家人肉。

官方声音:县委书记回应网贴

同时,鹤庆县政府新闻办也给记者发来对于该网贴的回应。

  回应全文如下:

  鹤庆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抢抓发展机遇,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州专项补助资金,于2008年建成6600平方米118套廉租房,于2009年建成9455平方米180套廉租房。 2011年初,建在云鹤镇西片区94446平方米(含公共设施)1860套廉租房亦即将完工。全县廉租房建设完成10.4万平方米。

  为保障鹤庆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规范廉租住房分配管理,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发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进行听证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庆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鹤庆县2010年西片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鹤庆县廉租住房领导组办公室在认真调查后,并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全县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3001户,同时确定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00户。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首先解决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然后再分期分批、分类推进,逐步解决全县其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的思路,根据配租方案,由县廉租住房领导组办公室对建成的廉租房进行实物配租。入住户按月缴纳租金,房屋产权属国有。

    2009年1月,首批118户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入住廉租房;2010年2月,第二批180户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入住廉租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00户中,两批共入住298户,未入住的2户中有1户自动退出,另1户不愿享受实物配租,按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今年初,鹤庆县委、县政府研究了对云鹤镇西片区已建成和即将建成的1860套廉租房实物配租方案,确定此次配租重点解决全县乡镇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先由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主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审核表,提供相应材料(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申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三个条件。经教育、卫生、计生系统成立的廉租住房入住资格初审小组初审后张榜公布,无异议再报县廉租住房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经县廉租住房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607户申请人符合条件,并在鹤庆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鹤庆县电视台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此次公示的607户申请对象均属全县乡镇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人(包括配偶)无一人是公务员身份。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