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应该向全省_人民监督网 

【评论】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应该向全省

2007-10-11 22:43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范光涛 | 浏览: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原名:卫生防疫站)是国家举办的非营利性全额事业单位,历年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
——山西省3500万人民的生命保障权被官员出卖(五)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原名:卫生防疫站)是国家举办的非营利性全额事业单位,历年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发挥业务优势,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公益服务,在国家保障人民健康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技术支撑的作用,为保护国家、人民利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公众的信赖。
 
  山西省卫生厅应急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谋取小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涉嫌滥用职权,将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科室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以380万/年的价格出租给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变公益为公司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事件,让国人深感震惊!
 
 
            
图片来源:新华网
 
  据调查,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个全国很有知名度的单位,2003年非典流行期间,这个中心在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与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作斗争,在业务上领导了全省的抗击非典工作,带领人民群众打胜了一场人民战争。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来山西视察抗击非典工作时,亲临该中心并做出了高度的评价。
 
  这样一个由政府供养的公益单位,也能向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出卖权力和职能?也能做出假公济私,欺骗社会、坑害百姓的事情?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卫生官员们,创造了过去的辉煌,深受社会各界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可是现在一些卫生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向私营公司出卖权利、职能和国有设施,严重损害了国家公共卫生事业的公益形象。
 
 
 
  李书凯副厅长对《人民监督网》朱瑞峰记者说: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个全额的补助单位,所谓的全额就是给一个工资,工作经费基本上靠自己去挣,水、电、出差等费用都是靠他自己去挣,自己要贴进去一千多万,没有一千万就运转不动。
 
  据我了解,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疾控机构的工资、水、电、暖、公房,工作、业务、旅差、福利等费用,都给予了很好的保证。这是政府部门首要工作,即使在财政经费紧张时,也要暂缓公务员的工资,保证疾控机构服务于民的经费。哪一级政府不保证疾控机构的经费,就是最大的不作为。特别是2003年“非典”以来,政府更是重金投入疾控事业。一位公务员朋友说:“如果政府只剩一元钱时,这个钱也要用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上”。
 
  由此看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不是靠挣钱运转,而是由政府重金投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绝不是政府不作为、不投入。卫生厅李书凯副厅长的言论,严重败坏了人民政府形象,应按党纪追究其责任。
 
  李书凯副厅长对《人民监督网》记者朱瑞峰说:北京华卫公司是卫生部部属企业,是卫生部专门从事疫苗配送的,这是一个卫生部的工作,他不光是山西,其他省都这样做。
 
  北京华卫公司法人代表田建国,拿着一面是卫生部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另一面是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的名片,向卫生行业、社会各界散发。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行政机关办企业。可在山西却蹦出个嚣张的卫生部部属企业,真实令人奇怪。现在《人民监督网》网上已经将其曝光,这个“卫生部的公司”竟然是一个注册50万的三人私营公司。
 
  李书凯副厅长编造卫生部的华卫公司,嫁祸国家卫生部,危害国家机关信誉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李书凯副厅长让《人民监督网》朱瑞峰记者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他说:这个配送是商业苗,可以是任何形式,科室可以搞、公司可以搞。它和平时的计划免疫苗不是一码事。国家这个苗分两类,一类是商业用苗,一类是计划免疫所用疫苗。一类疫苗国家都包了,商业苗他可以通过商业运作,什么运作都可以。
 
  我认真翻阅了有关法规条例,里面没有一处许可疾控机构可以与疫苗批发企业联合做二类疫苗经营的条款,也没有疾控机构可以出卖权力、职能的内容。
 
  李书凯副厅长对朱瑞峰记者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搞任何开发、经营,只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他不光要在这个地方(指出卖属地疫苗供应和管理权)要挣钱,在卫生检疫上他还要挣钱。国家就是允许他,服务于谁谁掏钱,收380万元,完全合法。
 
  稍有一点常识的网民都知道,对社会有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是绝对不能收费的,经费全部由政府提供。也有一些对个体的服务项目是收费的,但不能超出项目内容和价格标准。正因为如此,才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交回财政,财政根据项目支出情况,返还收入资金,维持工作正常运行。如乱收费,将受到严厉处分,情节严重时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疾控中心服务于北京华卫公司,收费标准380万元/年,服务的内容是,把该中心甚至卫生厅的职能、权利赋予这个公司,官员们身体力行地支持这个华卫公司垄断山西省疫苗市场并允许贴上“山西疾控专用”标签,言外之意就是只有我北京华卫“专卖、垄断”山西市场。这样假借公益满足公司利益的服务项目和收费,财政部门还没有也不会制定出收费标准。而这正是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的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严禁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提出来20多年了。最早是1984年12月3日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发〔1984〕27号)。此前,同年7月17日两办还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业的通知》(中办发〔1984〕26号)。之后,1986年、1988年、1992年、2003年又多次专门发文重申这一规定。对于这方面禁令,几乎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而且对“红顶商人”的清查工作一二十年来从未间断过。
 
  综上所述:李书凯副厅长已成为诱导山西疾控机构官员滥用职权、渎职犯罪的祸根,是山西省各级疾控机构寻租疫苗供应管理权的总设计师、组织者、策划者和保护伞。李书凯副厅长的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我认为山西省卫生厅李书凯副厅长应该立即向山西全省人民道歉并引咎辞职。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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