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共天下吗 习近平“答”聂树斌_人民监督网 

这是中共天下吗 习近平“答”聂树斌

2015-04-30 12:41 来源于:转载 | 作者:穆尧 | 浏览:
石家庄一个20岁男青年聂树斌因为一起“青纱帐奸杀谜案”而被执行死刑。数年之后,意外的“真凶”王书金露面,令聂树斌案重现诡异迷局。

    20年前的4月份,北京以南三百多公里外的河北省省会石家庄一个20岁男青年聂树斌因为一起“青纱帐奸杀谜案”而被执行死刑。数年之后,意外的“真凶”王书金露面,令聂树斌案重现诡异迷局。究竟谁是凶手?今年这个4月,所有的人都在等待答案,中共罕见地举行了一次“听证会”,当年聂树斌案各方激烈交锋,但岂能以一个“程序性瑕疵”堵绝悠悠众口。这注定不仅是聂树斌一人之生死。

    “看到这样的现象,群众心里当然就会有问号,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恰值此时,中共党魁习近平新作出笼,《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披露习近平震怒于今时今日的政法腐败,“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是的,聂树斌已然不在人世,个中的是非曲直至今虽无定论,不见得果真有刻意的“腐败”,但即便是瑕疵也有可能剥夺一个个本来无辜的生命。还记得去年最高法副院长沈德咏的告诫,一个冤假错案就会毁掉一个家庭、毁掉一个人的一生,是任何赔偿、补偿都无法弥补的。如其所说,“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25.8度下,雪地,死刑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几乎所有官方文件都确证了这一点。然而,这次听证会上,视频材料中有一份聂树斌的亲笔诉状,落款时间是5月13日。律师还指出,聂案卷宗中执行死刑的照片显示,聂身穿羽绒服跪在“雪地”上,周围的人也穿的是“冬装”。对此,原办案法院的回应是:刑场照片里的不是雪,是河沙;上诉状上的落款时间只是个笔误。


如何保障司法公正是中国政府当前面临的棘手问题之一

    其实,这仅仅是此次辩论最显眼的悬疑之一而已。从下午一直到深夜,4月28日这场历时10多个小时的听证会注定不轻松。彼时,聂案复查合议庭的5位法官悉数到场,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分别发表意见。法院邀请的15名社会听证人员则始终在场。

    根据山东高院直播内容,新浪网梳理聂树斌律师的五大疑问,疑点一:气温25.8度,穿羽绒服跪在雪地被枪毙?(反驳现场乃是沙地而非雪地,有小植物为证)疑点二:“口吃的厉害”聂树斌两小时交待数千字?疑点三:聂案死者何时失踪?何时死亡?疑点四:尸体高度腐烂为何作案工具花衬衣清洁可辨?(反驳方承认经过证物经过清洗)疑点五:现场笔录中案发地新华路2001年后才改名?新京报以及新华社等聚焦的争议点也与上述内容大同小异。比如,新华社归纳的六大争执焦点依此为,公安机关为何锁定聂树斌?为何聂树斌未供出“一串钥匙”?聂树斌是否受到刑讯逼供?是“新华西路”还是“石获南路”?聂树斌到底何时被执行死刑?王书金是否真凶?

    不论是五大疑点,还是六大争执,原办案机关(河北高院)的回应仅承认一项“程序瑕疵”,“(卷宗)装订页码有涂改”,“此为办案人员疏忽将页码标错,后经核实更改,在当时属正常。至于判决书、执行死刑笔录未装入正卷,此为工作疏忽,不影响案件认定,更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的确,“程序瑕疵”可不是人们所想象的“休假式治疗”等中国特色发明,而是有其确定的司法含义的。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有区别,非法证据主要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而瑕疵证据是指不符合法定程序所收集的,在取证程序上存有瑕疵的物证、书证,也包括在取证程序上存有瑕疵的证人证言、讯问笔录等言词证据。何解?非法证据是要排除的,而瑕疵证据至少是需要补证的。

    所以,既然有“瑕疵”,便远不能服众。自由派法学家贺卫方揪住物证链条不足、多处自相矛盾而质问道,“辨认笔录、指认现场笔录等整体案件均涉嫌造假,且没有比照辨认;血型鉴定不知谁提取的,也不知在哪儿提取的,检材来源不明;强奸定案没证据,没人证、没提取检材、没发现精斑,只有被告人口供。更奇葩的是,聂树斌执行死刑时间也造假!河北高院,该当何罪?!”

    而网络媒体人“李蒙不蒙你”则直接击中要害,“七天七夜攻心战”究竟发生了什么?“聂树斌23日被关进派出所,28日才开始做笔录,中间7天不提审,怎么可能呢?违反常识啊。最早关于聂树斌案的报道,是警方自己的人写的,《青纱帐密案》,里面写道,‘七天七夜攻心战’,这显然说明有提审。既然有提审,笔录呢?这些笔录口供显然被隐匿了,所有聂树斌的口供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确,在该案中的公布中,聂被捕的头五天里没有依法收押看守所,而是以明显存在问题的“监视居住”手续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且目前存入卷宗的“第一份口供”是被抓五天后录的,其中还有“之前为何不认罪”的内容。

    聂树斌案已远不是聂树斌案

    究竟谁是凶手?在没有确凿的无可争辩的结论前,谁也无权做出判断,这也并非此次听证会的任务(它不是庭审)。但一个肯定的答案是,它早已不是聂树斌一家的个体命运所能涵盖。

    巧合的是,同是在28日,习近平,这位从上台初期便以崇尚宪法权威、整肃政法而引来无数“宪政派”想象的中共领导人,出版了自己的第三本讲话摘编,而标题正是《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在此时间节点,恐怕任何人都能联想其中的含义和信号。

    在这份摘编中,可能有一句话会打动读者。“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看到这样的现象,群众心里当然就会有问号,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是的,中国也许唯独不缺的就是人头,可“得民心者的天下”,司法公正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无辜者的人头,中共输不起。

    对于聂树斌来说,他至今仅仅收获到一个“程序性瑕疵”的辩解,他的人头却早已落地20年。但对于更多后来者来说,他的血肉之躯却不幸地成为中国司法进步的“垫脚石”。《新京报》的社论说,创新性地引进了听证机制,让申诉方(聂家)、原办案单位代表在听证会上表达立场、提出疑点、进行反驳。听证会、微博直播,将一个原本只需由司法机关内部做出的是否再审的决定摆在亿万公众面前,巧妙地平衡了公众知情权与司法严肃性,山东高法在探索中国式阳光司法方面,可圈可点。而新华社在29日的一篇时评中称,以“看得见的正义”来回应和解释公众对于聂树斌案长久以来的疑问,才能提升复查决定的公信力。

    不管结局如何,公开透明的听证激变虽然并非聂树斌家人的最后意愿,但至少通过聂树斌案、呼格案乃至更早前的浙江叔侄奸杀冤案的“拨正”,让人们得以窥见司法不公的“过往”,也让人们看到自此之后无冤狱之期待。好在,悬崖边缘,习近平尚有“这还是中共的天下吗”的发问和警觉,但愿不会让那些对中共刚刚恢复些许信心的人有所失望。民心可贵,得之难,失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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