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常委曹建方被免职_人民监督网 

云南省委常委曹建方被免职

2015-12-31 16:02 来源于:财新网 | 作者:贾华杰 | 浏览:
曹建方去职后,标配13人的云南省委常委仅余10人
 

  12月31日,多位消息人士对财新记者透露,中共云南省委日前下发文件,免去曹建方云南省委秘书长兼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此文件也意味着,曹建方已被免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之职。

  据财新记者了解,曹建方将被降级使用,处理方式类似于原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2014年07月,张田欣因违纪从副省级直接降为副处级。

  曹建方今年58岁,1980年开始在长期在云南省财政厅工作,历任财政厅办公室秘书、主任、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等职。

  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曹建方晋升为云南省委常委,并任楚雄州委书记;2008年,曹建方担任云南副省长后不再担任常委。2011年11月,云南省委换届,曹建方又重新当选常委。2012年5月,曹建方辞去副省长职务,专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14年以来,云南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变动剧烈。张田欣、仇和先后在反腐风暴中被查;秦光荣提前卸任省委书记,转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建方去职后,标配13人的云南省委常委仅余10人,分别是:省委书记李纪恒,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省委副书记钟勉,常务副省长李江,统战部长黄毅,省政法委书记孟苏铁,宣传部长赵金,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和省军区司令员杨光跃。

  目前,云南省委组织部长李小三、昆明市委书记程连元仍未按照惯例担任省委常委。■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