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外联络部四局原局长曹白隽被开_人民监督网 

中央对外联络部四局原局长曹白隽被开

2018-01-06 12:14 来源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作者:中央纪委 | 浏览: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四局原局长曹白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据驻中央外办纪检组消息:日前,中央纪委驻中央外办纪检组对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四局原局长曹白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曹白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职期间为有关公司等提供“咨询服务”并取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退休后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和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曹白隽身为外交外事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意识,行为底线全面失守,亦官亦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曹白隽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

  曹白隽简历

  曹白隽,男,汉族,1954年4月出生,江苏南京人,大学本科学历。1975年8月进入中联部,先后在欧美澳组、八局、西欧局等部门工作,历任副处长、一等秘书等职务。1993年9月,调任中国经济联络中心一等秘书。1994年9月起,历任中国华联国际贸易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经济联络中心副主任兼中国华联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中国经济联络中心主任、中国经济联络中心主任兼中国华联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6月任中联部四局局长,2012年7月提前退休。(驻中央外办纪检组)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