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监委“南粤清风网”3月31日消息,广东省梅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温向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开资料显示,温向芳曾长期在蕉岭县工作,并担任过梅州市蕉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令人震惊的是,温向芳刚被调查,接着就有外地投资商实名举报梅州市、蕉岭县两级法院的数名干部,这些司法干部是否与温向芳有关尚不得而知。据了解,引发举报人马先生的举报行动,源于一个当地政府的招商项目,马先生的投资团队广茂公司投入过亿资金之后,不仅未得到该项目的开发权,还被莫名其妙地引入“投资”其他3个“政绩”工业项目,其中2个项目疑被人设局套走资金过亿。马先生五、六年时间几轮官司全输,没拿回一分钱投资款,弄得满身狗血地撤退出来,无奈之下向省、市各级机关实名举报相关司法干部“枉法裁判”。
第一环:项目诱饵和“钓商引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7年梅州市大办旅游,蕉岭县主抓富硒主题搞“长寿养生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号称要开发建设成第二个“巴马”。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县级单位,有规划权)拟将大山水库区(蕉华农场旧场部)改造为长寿养生项目,以此招商引资。
广茂投资代表马先生一行应邀考察后觉得项目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同时也出于对革命老区和山区投资扶贫的愿望,于是经过和工业园领导层沟通,准备投资十亿元实施该项目。但是,吊起马先生等人兴趣后,临近签约时,管委会却说有个叫宋某的,之前签订过该项目意向书,签订后一直没交履约金,现在他经济困难,但意向书未到期,要求马先生与宋某对接打声招呼。
谁知这个“打招呼”却是灾难的开始!
“我和我的投资团队被忽悠一体化投资三个项目:1、为广东硒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万平方米厂房;2、投资扶持梅州金益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升级改造,生产超薄玻璃并扶持上市;3、收购绿丹兰工业园资产包。每个项目都是以“企业托管经营,管控印章手续”为投资前提的,想不到,资金投进去没多久就发现玻璃公司和硒嘉公司都是引资陷阱,他们竟敢偷刻公章,抽逃资金,根本管控不了……宋某的一系列操作可谓环环相扣,步步惊心,设计巧妙,阴险无比!案情背后的司法腐败更是令人咂舌!”马先生对记者说。
第二环:私刻公章和虚假诉讼
本来投资就投资,与宋某有何关系?但是,领导却说最好还是接触一下为好。于是,马先生等人与宋某中接触后,宋某提出要马先生投资他的硒嘉公司才会放手养生项目。实际上,宋某隐瞒了硒嘉公司土地抵押事实,向他们“骗融”一万平方米厂房建设资金1250万元,马先生的广茂投资公司因此成为硒嘉公司的唯一出资人,为硒嘉公司投资建设厂房,为宋某的银行贷款补底,成为唯一受害者。之后,宋某不还银行贷款,还让银行贱卖硒嘉公司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抵债。
原来,宋某2016年注册硒嘉公司,登记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实际没有投资分文。宋某操控硒嘉公司名义向蕉华产业园购地3.4万平方米,413万元地价马上“评估”为1926.03万元,并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给蕉岭农信社,为宋某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简称硒元素公司)“骗贷”900万元,硒嘉公司没有得到分文。将土地手续抵押给蕉岭农信社,用宋某控制的另一个独立公司贷走900万元,购地、评估、贷款,整个操作过程不足20天。
更可恶的是,宋某见硒嘉公司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拍卖抵债后仍有剩余,又动了侵吞歪念。宋某偷刻公章,伪造资料,与五华县天悦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天悦公司,宋某中的“自己人”公司)秘密炮制了蕉岭县人民法院“(2021)1427民初957号”虚假诉讼案件,用天悦公司名义抢夺硒嘉公司仅剩的六百多万元拍卖残值。
马先生说:“如果没有司法人员的支持,宋某的把戏肯定玩不下去。但宋某的把戏不但能玩下去,还玩得相当溜。这里面没有利益勾打死我也不信。”
第三环:操控司法和团伙作案
据马先生介绍,硒嘉公司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市场价值2300万元,被贱卖为1100万元。执行法官汤某拍卖前不回应广茂投资公司的书面拍卖异议,加急拍卖。他派发银行优先债权后,扣留唯一查封执行人的债权不予执行,“领导叫放一放”就是他冠冕堂皇的唯一托词。事实上是司法操控团伙相中外地投资人下手,其操作模式如下:1、操控贱卖,安排代理人接盘;2、胁迫已经转移关系给买受人的工程队仍然起诉原股东(硒嘉公司)讨债,由团伙成员曾某霸案枉判,为买受人“洗盘”;3、用虚假诉讼确认虚假债权和优先权,抢掠拍卖残值,把受害人的血本全部洗劫干净;4、梅州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朱某、蕉岭法院党委委员曾某都不是常任法官,却亲自操控枉判、枉裁。
马先生说:得知硒嘉公司被搞了“957号”虚假诉讼案时,该虚假诉讼判决书刚刚生效,我们马上向蕉岭法院及梅州中院连续发出十几道抗议文书,并实名实地信访举报。蕉岭法院终于决定再审,其立案庭已经通知受害人补充资料供再审,却被曾某与朱某(年前已办退休)强行推送到梅州中院才受理。梅州中院受理后由朱某亲自担任审判长,一直压案没有任何消息,半年后突然“驳回起诉”。我们马上向广东高院上诉,却被立案庭告知“司法程序已经走完,此案立不了”。我国基本法规定“三审救济制,原审两审终结的,再审有一审救济;原审一审终结的,再审有两审救济”。“申诉被驳回后当事人不得反复申诉”指的是三审救济走完后,提醒当事人不能再反复申请,防止恶意诉讼而已。但是,我们尚未得到任何诉权,怎么就立不了案呢?
朱某其人:组团作案,退休前的疯狂?
马先生向各级机关实名举报时称: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朱某(去年退休)是这起司法枉裁案的组织总头目,他不但亲自操控剥夺受害人诉权的枉法裁判,竟然还针对受害人写给中院各位院长各位审判长的控告信,越俎代庖的主持召开中院领导会,用胁迫从权的恶劣手段,把支持虚假诉讼有理,枉裁枉判有理操控为“集体意见”,在梅州法院系统掀起违法操控妖风。
“蕉岭法院党委委员曾某与执行局副局长汤某则是这一组织的骨干成员和打手。”马先生称。
马先生介绍,蕉岭法院不回应他们的书面拍卖异议(程序违法),刻意设计贱卖方案,将硒嘉公司价值2300万元(疫情前曾经谈成的市场价)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贱卖为1100万元。执行给银行400余万元抵押权后,选择扣押(违法执行)唯一查封执行人马先生应得的699万元血汗钱,等待宋某偷刻公章,伪造资料,操控天悦公司(已经结清工程款的烂尾工程实际施工人,就算有关系也已经转移给买受人)搞虚假诉讼确认406万元虚假债权赶来争抢。汤某还带着法警队整装开赴硒嘉工地胁迫4#厂房实际施工人张东,要他枉告硒嘉公司讨要工程款。
马先生说:“惨遭奸商诈骗和司法抢劫的合伙作案,我们六年来不停地在蕉岭、梅州、广州三地奔走,多方求告,但总是石沉大海。我的脚步到哪里,朱某的力量跟进到哪里,我们仿佛陷入一张无边的网,无论如何也冲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