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9月2日电 重庆市南岸区二塘村村支书殷某在征地拆迁测量时,与征地办4名测量员勾结,在多得140余万征地补偿款的同时,给测量员43万元的“好处费”。南岸区检察院以殷某涉嫌贪污、行贿罪起诉后,区法院8月31日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公诉人指控,殷某案发前任南岸区二塘村村支书。2010年,该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始实施。当征地办工作人员到殷某家对其房屋进行测量时,殷某向征地办工作人员提出希望“多测点面积”,但工作人员并没有答应,而是如实登记了殷某房屋的实际面积。
殷某认为,征地赔偿时,如果能将家里的面积虚增,可以赚一大笔钱。不愿放弃这个发财机会的殷某立即想到,自己的女儿与征地办某工作人员是朋友,可以通过女儿做该工作人员的工作。几天后,殷某让女儿联系了该工作人员。殷某称自己家旁边有几块空地,以前盖了几个棚子,不过被风吹跑了,希望该工作人员给他“算上”,事成后一定“感谢”。
该工作人员想到自己这段时间都是负责二塘村的测量工作,殷某又是该村的村支书,再加上殷某女儿又是自己的朋友,所以就答应了,当即对其门前的空地进行了测量。事成之后,殷某多获得51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而该工作人员也得到了3万元的好处费。随后,殷某以“好处费”为诱饵,获得4名征地办工作人员在测量房屋时的“照顾”,其房屋共增加数百平方米,多得14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殷某把其中43万元用于贿赂征地办工作人员。今年3月24日,南岸区纪委发现了殷某的问题并找其谈话,殷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4月11日,殷某被刑事拘留。
在8月31日的庭审现场,殷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表示没意见,但其辩护律师提出了异议,认为殷某非法所得是利用虚构自己的房屋面积,并不是利用职务之便所得,不应认定为贪污。
检察官建议:拆迁应复测并公布其实测面积
南岸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征地拆迁测量私自增大面积,除了将空地划成自己的房屋面积外,还有通过放宽尺子的手段,而且大多都是几个固定工作人员丈量房屋面积,很容易被钻空子,一旦房屋面积被人为增大,就涉及国家资产流失。
对此,检察官建议,在房屋测量时,可以让另外的工作人员进行随机复测,同时对每家每户的实测面积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从而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