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警方变卦:赔王鹏3000元
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举报“官二代”同学遭宁夏警方跨省拘捕一案近日再生波澜。
警方此前口头承诺赔偿精神损失3万元 王鹏拟向法院提出裁决申请
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举报“官二代”同学遭宁夏警方跨省拘捕一案(早报2010年12月1日A18-A19版曾作报道)近日再生波澜。
昨天,王鹏代理律师周泽 (微博)告诉早报记者,宁夏吴忠警方已背弃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的承诺,决定只支付王鹏3000元“精神抚慰金”。目前,王鹏家属正与律师协商,并将于未来三四日内决定向法院提出裁决申请。
去年11月23日,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刑警赶赴兰州,以涉嫌诽谤罪名义,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助理馆员王鹏刑事拘留,并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此前,26岁的王鹏曾多次以邮寄举报信或网络发帖形式,举报其大学同学马晶晶在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中舞弊。而马晶晶父亲马崇林系宁夏扶贫办副主任,母亲丁兰玉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
这起因举报“官二代”同学遭跨省拘捕的案件,一时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2010年12月2日深夜,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纠正了这一起错案,在解除对王鹏刑拘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处理。次日,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与王鹏代理律师周泽达成口头协议,同意在支付王鹏1003.44元国家赔偿的同时,另外赔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该案基本平息。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一个多月后,吴忠市警方悄然反悔了。
王鹏父亲王志昌昨天告诉早报记者,昨天9时许,王鹏所在的图书馆典阅部主任徐双定来电称,日前吴忠市利通公安分局派人赴兰州欲向王鹏送达一份赔偿通知,决定赔偿3000元精神抚慰金,“如不服,可上法院。”
王志昌说,由于王鹏目前在家休养,尚未接到赔偿通知。但王鹏及其家人不会接受利通警方的赔偿决定。
“人的自由和尊严是无价的,一开始甚至考虑要1元钱,来进行象征性的赔偿。但王鹏一家在这件事上有很多花费。所以综合考虑,我们提出了3万元的赔偿。”
截至早报记者发稿时,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关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