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绛县103名农民工到处奔波讨要被拖欠的近13万元工资,一直没有结果。他们向运城市委反映时,副县长曾写下书面保证:三天之内解决,否则从县财政支出。然而,时隔一年有余,农民工的工钱仍没影儿。
劳动仲裁没起作用
被拖欠工钱的是绛县鑫鹏镁业有限公司的103名农民工。该公司于2005年5月中旬停产后,共拖欠着103名工人两个月的工资,共计129943元。工人们多次讨要未果,只好求助绛县相关部门,却无人理睬。无奈,工人们向运城市委反映,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2005年12月,农民工王永军等人向绛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去年1月6日,该委员会做出“部分仲裁”:被申诉人鑫鹏镁业支付99名工人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共计139592.5元,并规定15日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决执行。然而,法院却不受理这份裁决,工人们不得不再向运城市委反映。
副县长承诺不算数
去年1月10日,绛县县政府得知情况后,派副县长陈力田到运城去做劝解工作。经过协商后,陈力田向农民工代表写下书面保证:从明天起三天之内解决,否则从县财政支出。但当农民工代表回到绛县后,副县长的这个承诺却没有兑现。
经过县委、县政府的协调,绛县法院受理了此案,准备强制执行。去年1月21日,“鑫鹏镁业”提出和工人“和解”,条件是给同意撤诉的农民工先发200元工资,等当年3月份该厂复产后,再发放剩余工资。农民工代表同意并按约撤诉。不料,事后仅有部分人领到了为数不多的欠薪,“鑫鹏镁业”再次食言。一年多过去了,剩余的工钱还是没有着落,他们到绛县法院再次起诉时,该院表示拒绝受理。
农民工血汗钱没着落
“我们挣的都是血汗钱,炉前掏渣的高温工每月只有1200元工资,女工每月只有300多元,现在却拿不到工资……”3月7日,农民工代表郭新旺向本报记者反映。
3月8日上午,陈力田副县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当时去做劝解工作,本来就是让农民工回绛县就算了,写承诺的事儿怎么能当真?记者问目前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解决此事,陈副县长说法院还可以再次立案,但他只能协调,不能指挥,此事也并非他一个人能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