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个重大事件在7月29日同时公之于众,这绝不是偶然。两事深度关联,交互作用,同步昭告之后,历史当翻开新一页。
如果说周永康事件,公布是情理之中,时间则出乎意外;那么,依法治国则属中共早有主张,民间久已研讨,各方各界均对其“全面推进”具有极高期待。在此次周永康立案消息公布后,新媒体成为新闻专业主义的最有效率的平台。关于周永康案幕前幕后的故事,新鲜,也不新鲜,真相还会继续披露。不过,仅就已知的真相,结合中国发展的现实与矛盾,已可看到,在这位曾雄踞中共政法高位长达十年的人被严肃查处之后,“依法治国”不能也无法停留于口号。现实的警示,比理论更具说服力;现实的行动,比宣言更能证明诚意。
周永康是中共历史上因贪腐问题被查处的最高级别官员。他曾身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高位,在石油、四川省、特别是政法系统可谓树大根深。他的落马,打破了所谓“入(政治)局不死、入常(委会)不罪”的不经说法。查处周永康并晓之于众,再次证明了新一届领导“反腐无禁区”之决心。不过,对于查处周案如何评价,现在有两种说法,一者认为此事是本轮反腐风暴的高潮收尾;一者则坚称此次伏虎“不是句号”。
我们认为从法治建设的角度来诠释,更有意义。周案发生并不是新闻,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发言人一句“你懂的”,已得天下默会;反腐当继续也无需猜测,将之视为一场可能戛然而止的运动,本来就是最大的误解。
关键是未来的反腐推进必当是新里程。反腐的既定决心从未动摇,而对周案周密调查,审慎推进,正可帮助决策者了解真相,获得比较完整的反面样板,从而使周案之公布更具标杆的含义——这是走向全面推进法治的标杆,当然也是以法治方式推进反腐的标杆。
在这个意义上看未来反腐,新的虎或蝇的落马当然是看点,但是,更重要的是反腐过程中法治框架的构建。高速发展和急剧转型的中国处在腐败高发期,是无可回避的现实,未来对腐败保持高压状态必要也必然,而此中之利器仍是法治。中央选择在此时此刻公布周永康被查,意义正在于此。
周永康及其身边人、相关人的腐败固然令人触目惊心、怒火填膺,但更令人痛心疾首的应当是与之相伴的法治倒退,法镜蒙污。已知和即将公布的事实会指向这样的结论:以法治国和依法治国一字之差,“以”法可能使法律成为私器,惟依法治国才有中国的未来,民众的福祉。
目前反腐的主要举措是强化纪委的职能,强化党内法规建设。但是,仅靠执政党内部的自清是不够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才是根治腐败的出路。这正是在600天反腐之后,决策层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定为法治建设的深层考虑。
其实,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即辟有专章讨论法治。要而言之,推进法治建设内容有五,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形形色色的腐败,本质上均为公权力异化为掠夺之手。习近平曾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这五项建设如能扎实推进,必将有效约束这只不安分的手。此外,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与法治建设息息相关。决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为此,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此原则和方向,全社会早已有高度共识,现实急迫等待的是具体的制度设计。
推进法治建设,绝不会自动完成。它与全方位的体制改革密切相连,也必将涉及利益调整和认识更新。贪腐分子利用现存体制的缺陷,构建错综复杂的政商联盟,攫取了惊人财富,他们绝不会轻易放弃抗拒。果断推进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改革,将对贪腐集团起釜底抽薪之效。特别需要指出,非常时期的清道型权力在打击权力腐败方面固然功勋卓著,但是,在平稳过渡之后,最重要的是要形成常规的法治型权力监督机制。目前正在启动的司法改革正当其时。 以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将成为今后社会转型成败之关键。
古今中外的实践表明,反腐的成效与制度变革的彻底程度成正比。查处具体案例中展现的运筹帷幄的智慧,并不能替代体制变革的决心和历史担当。以周永康案等大要案为标志,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通过法治去除贪腐毒瘤,才能为中国社会营造“反腐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