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欣闻温家宝总理希望人民监督政府_人民监督网 

网评:欣闻温家宝总理希望人民监督政府

2008-03-24 23:46 来源于:人民网 | 作者:王捷 | 浏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在其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出这个具体目标。(3月8日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在其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出这个具体目标。(3月8日新华网)

  看到总理报告中的这句话,人人都感到欣慰。因为,它透露出很多令人欣喜的信息。

  其一,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意识和执政理念。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先决条件是,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必须执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针,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政府敢不敢让人民监督、愿不愿人民监督,关键看政府为谁执政。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决不会害怕人民监督,更不会担心人民监督政府会给政府带来“麻烦”。相反,只有那些宗旨意识和执政理念有问题的人才会害怕人民监督,才会反对人民监督,甚至百般阻挠人民监督。

  其二,意味着中国政府朝着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一个首要条件是,民主。有民主才会有监督,总理郑重承诺“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意味着政府工作作风不仅会更加民主,而且,意味着政府将会大力拓宽人民监督渠道、保障人民行使监督权,意味着人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更加宽广、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它有利于人民更加有效行使自己的监督权,有利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和发展。

  其三,它意味着中国政府将进一步向法治化轨道迈进。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政府必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它要求政府必须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行为,全面推行依法国,全面深化依法行政行为;它要求政府加强法治建设,要求一切权力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运行,要求公职人员必须依法办事,要求公职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有利于人民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有利于人民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四,它是一个廉政承诺。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官员必须廉洁。人民监督政府,意味着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意味着官员行使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审视和评判,意味着人民不仅有权利对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而且,能够尽可能地查找和发现官员的腐败行为。这样,官员不敢、不能、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有促于政府及其官员更加廉洁。

  其五,它是政府成熟、理性的标志和象征。一个政府主动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它表明政府一心为民、一心为公、问心无愧的执政理念、勇气和决心,它让人民对政府官员信任、放心。它表明政府的成熟、稳重和理性。同时,政府以这样的姿态面对人民,必然获得最广泛的民意支持和信任。

  人民监督政府,是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有利于人民对政府及其官员所做的不符合人民利益、不符合法治精神和原则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有促进于政府沿着民主、法制的轨道前行,也有促于预防腐败,有促于官员廉洁,有促于政府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是一个一举多得的成熟、理性之举。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