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女,1943年出生,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2006年10月17日吕民终字判决与前夫李有福离婚,财产各半分割。原本认为摆脱了噩梦般的婚姻,可以开始清静的生活,却因地方法院人员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在离婚案中净身出户,多年来权益得不到声张,有家不能回四处漂流。
我与前夫共同生活有40余年,前夫性格暴躁,为人无赖计较。在1993年患肝硬化到2004年转肝癌晚期期间,因其不停对我言语刺激,并进行殴打,心碎无奈的我于2005年求助地方法院,通过离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以为公正的判决可以得到执行,却怎料吕梁市离石区法院违规执行人员薛海斌、史志娟的诱哄、欺骗手段,把判决书中属于我的财产全部执行给前夫李有福,给我日后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困扰,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
因为诉讼我东凑西借,已负债累累,生活极为艰难,在得知自己的权益被恶意剥夺的这几年日子里,我顶着风雨拖着病体无数次来到地方法院,坚持讨要自己的合法权益。
年近70岁却被离石区法院执行局一次次口头应诺中哄骗而归,内部好心人不忍真相后告知我,才得知法院判决的各半财产已被恶意分割。6年间,离石区法院一直对财产分割没有有效执行,“其中一位副院长却依赖权势说不让给我办理,要将我拖死”。在执行渺茫无期的情况下,肝癌晚期的我对法律的尊严彻底绝望了,我希望寻求各方帮助,得到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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