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记者在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排队领取封口费事件似乎在山西的主导下降温。霍州煤电集团董事长杨根贵起网上的有关传言,他证实说,对于这起事故,安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霍州煤电集团向干河煤矿追查此事后,9月底,煤矿提交了事故报告。“不是瞒报,他是报得迟了。”真是这样吗?不是报迟了,是制度上的弊端导致事件的发生。日前,人民监督网记者获得一份关于山西霍煤集团两个月瞒报3起4人死亡事故的清单,事实表明,霍煤集团瞒报事故是有光荣传统的,未能曝光就是霍煤集团作出努力,封口费有深刻的历史渊源。
清单披露:2008年5月31日,山西霍州煤电集团白龙矿晚上零点的班,工人在上下井口时由于钢丝绳断裂,当场摔死一人。(死者名叫:刘祖,今年47岁,系洪洞县赵城镇候村人)死者家属获陪现金31万,同时给其子女安排了工作,并赠送给家属一套住房.2008年6月3日山西霍州煤电集团所属团柏矿发生事故,死2人。(死者其中之一为运输队长吴文兵,是山西安泽人,另一名为工人胡建平,是霍州本地人)。2008年6月24日,山西霍州煤电集团所属辛置矿发生矿车侧翻砸死员工事件。(死者名字:吴星平,今年47岁,辛置东村人)。
山西霍煤集团的矿难瞒报事件,事实是非常清楚的。类似的矿难瞒报事件屡屡发生,为什么瞒报?在于瞒报矿难对于当地官员与矿方来说,都是利大于弊,关于瞒报, 成因复杂,面目各异,摧毁“瞒报”的共犯结构,当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所幸近期对重大责任事故的严肃问责,已经给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发出了强烈信号。其次,对不法企业主和企业负责人的依法处理,也足以令人警醒。从制度安排而言,除正面引导之外,提高“瞒报”的综合成本,乃题中应有之义。而打击贪腐,割断官商之间的利益脐带,也是重要前提。令人欣慰的是,近期种种黑幕的渐次揭开表明,日益公开化的传播环境,无疑将更加有力地击碎瞒报者“瞒天过海”的幻想。
黄毅在山西娄繁事件中说:谁敢以身试法,就让他身败名裂;谁让职工家破人亡,我们就让他这个企业声名狼藉;谁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我们就对他头上的乌纱帽不负责任。其实,如果媒体能及时介入对事故的报道与独立调查,如果民众的举报能得到足够重视,如果让职工家破人亡的企业主和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的官员能无例外地被曝光,瞒报自然就会少下去,瞒报应该受到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