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右玉县县委书记陈小洪:官煤勾结的真实样_人民监督网 

山西右玉县县委书记陈小洪:官煤勾结的真实样

2009-04-19 12:55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记者 朱瑞峰 范维 | 浏览:
山西右玉县官商勾结瞒报事故 多名县官勾为利益集团 2008 年 10 月 29 日,人民监督网以 调查:谁是山西右玉县喜鹊沟煤矿的幕后保护伞? 为题报道了 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喜鹊沟煤业公

——山西右玉县官商勾结瞒报事故 多名县官勾为利益集团

 

    20081029日,人民监督网以“调查:谁是山西右玉县喜鹊沟煤矿的幕后保护伞?”为题报道了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喜鹊沟煤业公司瞒报矿难事件发生后,矿主张月胜飞扬跋扈地说,死了8人又怎样?面对记者的采访右玉县县长苏连根官僚气十足,拒绝接受记者的舆论监督。而中共山西右玉县县委书记陈小洪对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予以敷衍,对于右玉县县委陈小洪书记来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五条就是摆设,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就是扯淡。

 

 

 

 

 

本图:中共右玉县县委书记陈小洪

 

    2009410日,人民监督网记者又接到人民群众举报:山西右玉县玉龙石料厂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二人死亡。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右玉县多部门对此事故进行变相瞒报。由此,人民监督网记者揭开了山西右玉县官商勾结的黑幕。

 

 

    200947日,山西右玉县玉龙石料厂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二人死亡。死者庞二,是该县高家堡乡小屯村人。死者大老张,是该县白头里乡滴水沿村人。事故发生后,该厂没有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一边把死者的死体拉到右玉县大北街一太平房存放(右玉县汽车站对面),另一边把死者家属拉到右玉县粮贸宾馆,私自协商处理。因每一死者家属要加价90万元,厂方与死者家属至今没有达成赔偿协议。为了对外达到瞒报目的,厂方胁迫死者家属达成统一口径,以二死者是在厂里闷死。

 

 

    2009411日下午,记者赶到右玉县玉龙石料厂进行调查。在厂区内看到拉料的车来往不绝,可找不到一位负责人。后通过右玉县一政府部门查到该厂一名叫梁长虹负责人的电话号码。接通电话后,记者问:“你是玉龙石料厂的梁老板吗?我现在你厂里” 梁长虹说:“平常我负责,我不是大老板,有啥事你说吧!” 记者说:“了解一下47日你厂的事故?” 梁长虹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多次拨打梁长虹的电话都是关机状态。随后记者拨通右玉县安监局闫局长的电话,闫局长告诉记者说:“我在呼市(呼和浩特市的简称),这个事故没有上报 。” 闫局长稍作停动接着说:“我也听说此事,那俩人是闷死的……”

 

 

    记者出玉龙石料厂,看到附近有耕作的村民。记者走到耕作的村民身边,打听玉龙石料厂事故的前因后果。开始村民对此事什么也不说,后在记者的耐心说服下,村民才打消顾虑地说:“一人是在洞里放炮被炸死,另一人是在洞里闷死的,也有的说是炸死的。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也不敢乱说。”

 

 

    2009414日上午9时许,记者又电话采访了右玉县安监局闫局长。闫局长说:“关于玉龙石料厂的事故,右玉县政府与检察院、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成立调查组了。”记者问啥时候能有初步结果。闫局长说:“到时候你来右玉县新闻办了解吧……”就这样搪塞了记者的采访。

 

 

 

本图:右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谭德宝

 

    据悉,右玉县喜鹊沟煤业公司老板张月胜是山西右玉县玉龙石料厂的真正“主人”,而现在的“主人”变成——右玉县政府主管工业谭德宝副县长的司机梁长虹。难怪对此事故右玉县多部门共同变相瞒报。人民监督网记者将继续关注山西右玉县官商勾结的的内幕。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调查:谁是山西右玉县喜鹊沟煤矿的幕后保护伞?

山西右玉县县委书记陈小洪:官煤勾结的真实样本

山西朔州右玉喜鹊沟煤业公司瞒报至少一人矿难

山西右玉喜鹊沟煤矿:股东多为同煤集团云冈矿干部

 

 

 相关链接:

陈小洪,男,1962.11出生,山西省夏县人。

 

1984.08--1986.02    太原工业大学电机系团委主持工作

1986.02--1987.09    太原工业大学电机系团委书记

1987.09--1990.08    太原工业大学团委宣传部长

1990.08--1991.12    太原工业大学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1.12--1994.07    太原工业大学团委书记

1994.07--2001.08    挂职朔州市山阴县副县长

2001.08--2002.04    朔州市山阴县副县长

2002.04—2004.08    中共朔州市委副秘书长(正县)

2004.08—2007.05    中共右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05—           中共右玉县委副书记、县长

现任中共右玉县委书记

谭德宝,男,1960.02出生,山西省山阴县人。

1976.11--1982.03  右玉县饮食服务公司出纳、车间主任

1982.03--1984.05  右玉县商业局材料员、会计

1984.05--1986.01  右玉县经委干事

1986.01--1986.12  右玉县税务局干事

1986.12--1988.08  右玉县体改委干事

1988.08--1990.02  右玉县经委办公室主任

1990.02--1991.05  右玉县政府办干事

1991.05--1992.09  右玉县政府办民族宗教事务秘书(副局级)

1992.09--1993.01  右玉县政府办副主任

1993.01--1994.09  右玉县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主任

1994.09--1994.12  右玉县威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4.12--1997.06  右玉县威远镇党委书记

1997.06--2001.09  右玉县计划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2001.09—2007.05  右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7.05—         右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山西右玉:一名煤矿老板腐倒多名“贪官”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