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尊严何在
武汉市青少年宫招聘面试违规
投稿人:金礼恒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第一中学 电话:13477712612
每年的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我近几年年年参加的一个考试。在这个考试中我都会报考相同的单位,可是连续三年(2010年至2012年)都未考取。不是我知识贫乏,每年笔试我要是第二名就没有人能考第一,可是面试屡次失败。
我今年无意间在“武汉市青少年宫”官网看到他们的一些内部自主招聘的合同员工的一些材料,还有通过一些朋友帮忙最终证实在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武汉市青少年宫”录用的都是“武汉市青少年宫”原有的非正式员(合同员工)。
我想一个单位可以不要脸到这个地步也太中国特色了吧。不过我还是很相信政府的。就在今年四月我平生第一次给武汉市政府写了一封投诉信。后来武汉市团委一个部门的周姓工作人员对此事件作出了回复,她承认"武汉市青少年宫"面试7位考官中有3位考官是"武汉市青少年宫"的领导,(有一位每年都担任主考官他就是“武汉市青少年宫”的一把手李承刚,因为我参加了他们单位三次面试,每次都是他读考题)。就这样"武汉市青少年宫"的领导利用“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名额把自己单位自主招聘的非正式员工聘为正式员工。那位就此事答复我的周姓工作人员最终结论告诉我他们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我把武汉市团委那位周姓工作人员的电话回复录了音,放到了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AyMzk2ODc2.html!)。
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七条,原文如下: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显然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本单位的领导作为考官面试本来就在自己单位上班的非正式员工是影响招聘公正的。“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武汉市青少年宫”这样面试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