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栽树市长的新风波(3)_人民监督网 

青岛栽树市长的新风波(3)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碰到这些软钉子之后,我们就对这个事情进行了重新梳理,认为墓地建设只是市北区政府项目夹岭山公园(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中的一个部分(在这个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公

碰到这些软钉子之后,我们就对这个事情进行了重新梳理,认为墓地建设只是市北区政府项目“夹岭山公园(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中的一个部分(在这个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公告中包含墓地迁移事项),应该从项目建设的合规合法性上去入手投诉反映问题。在这些天投诉反映问题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以下信息:首先从青岛市环保局市北分局了解到该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应该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实际并未办理审批、备案、登记等环保手续,现在未办手续就是违法建设;其次,该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中建设墓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山间路径、山间围挡墙体等未经过有关规划部门批准(经讯青岛市规划局法规处,以上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经过规划审批;经讯青岛市规划局市北分局,该修建墓地建设项目事宜未经过规划审批),这也是典型的违法建设;第三,按照国家法规,墓地分为经营性和公益性,市北区政府是辖区内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夹岭山墓地肯定不是经营性墓地,市北区民政局接到投诉后答复说没有批准他们进行公益性墓地建设,根据山东省民政厅1997年相关文件规定,要对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进行规范,未有手续必须补办手续进行规范管理。2004年青民事[2004]269号文件《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的实施意见》也有相关内容要求。现在夹岭山上的墓地存在的合法性存疑。按照民政部门的规定,公益性墓地必须进行年检。夹岭山上的墓地如何进行年度检查?又,根据2004年的青民事[2004]269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公墓要按照节约土地的要求,采取一村(居)一处或相邻几个村(居)联办的方式。其建设面积按平原地区2亩—3/千人、山区3亩—5/千人以内的标准控制。”如果说这个墓地是从历史上和现在都是合法的,它符合这个文件要求吗?市北区民政局对它进行规模控制了吗?市北区民政局是否是行政不作为?第四,根据《青岛市市北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该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必须在市北区发改局立项后报区政府批准,该办法第7条第1款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经讯市北区发改局,该项目是否存在的违法违规事项不归他们管,这也不是立项要件,存在明显推诿事情——因为该管理办法归他们发改局解释,并且该管理办法规定总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项目必须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没有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流程,怎么能编制出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文件?了解到以上信息后,我们又开始了新一轮围绕着项目问题的投诉和反映历程。

市北区城市管理局:我们是项目的立项单位,但领导不在,我没法回复你这个项目是否有违法违规事项存在等问题。

市北区发改局:是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在我们这儿立的项,但环保和规划问题不是我们立项时的审批要件,这个问题不归我们管。

青岛市林业局:青岛市重新制定三定方案后,市内四区象夹岭山上这样的事情就不归我们管而划归市园林局了。

青岛市建委:有关夹岭山公园(墓地)建设项目这个事情你去找园林局,我们不是很清楚。

青岛市园林局:对于你提出的在集体所有的山地夹岭山上栽树修建山间路径等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存在国有资产的流失可能,由于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没有我们内部规章制度规定,我无法回答你。

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园林管理执法大队:我们只是管园林方面执法问题,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在我们的工作范围内。

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执法大队到过墓地建设现场,但是当我们电话再联系他们询问相关问题的时候,却说让我们找他们的领导,找他们的投诉中心电话反映问题。

我们在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王镝副局长参加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网谈时再次在网上向他提出“夹岭山公园(墓地)建设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山间路径等的建设未经过青岛市规划部门审批,未取得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严重违法,请尽快查处!!”的问题,他给回复说“经了解,该处为夹岭山改造一期工程,该工程是按照发改委、市园林局等部门审批进行建设的。谢谢。”无视他们应该对违反规划法规问题的执法查处责任。

我们在青岛市环保局副局长葛福宏参加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网谈时向他提出夹岭山公园项目(含墓地)建设中未经过办理环保手续存在违法事实请求依法查处,按要求应该在随后五日内给予回复,现在也已经超出这个时限了没有回复。

青岛市12388廉政监督热线: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会从工作服务意识态度方面进行督查的,对于你投诉市北区区长在这个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工作管理疏忽不到位问题由于区长是市管干部我们不受理。随后不久,等来了一个市北区民政局的交流问询电话,对他们的工作失职失误问题不去涉及。

市政府12345市长热线电话:你反映的问题我们记录了,我们会按照我们的工作流程进行办理的,一般1-5日内会给你回复。现在已经远远超出这个时限了,却不见回复。

就是在这个交锋的过程中,发生了“栽树市长”栽树过程中的一起惨烈的流血事件。2012年的99日,一群激愤的市民到墓地山路口扯横幅抗议修建墓地,有市民被山上冲下来的不明身份的一群年轻人打伤,其中多人受伤一人重伤,由于公安民警的及时介入,而没有发生更大冲突。可悲的是,迄今未公布对这起流血事件的一个正式的官方说法。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