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整治器官移植 医疗机构违法可罚10倍交易额_人民监督网 

我国整治器官移植 医疗机构违法可罚10倍交易额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到今年年底,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也将会在各地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果将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临汾长良医院状况已被上报 日前,

        到今年年底,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也将会在各地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果将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临汾长良医院状况已被上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一名20多岁的湖南男子因为欠下赌债,想通过卖肾的办法偿还赌债,尽管后来他表示“不想做了”,但仍然在地下肾脏交易网络的胁迫下,在临汾长良医院被强行非法取肾。

   卫生部表示,一些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医疗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卫生部要求,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到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移植。

   根据《中国之声》报道,山西省卫生厅已经将临汾长良医院,从事非法器官移植活动的情况上报给卫生部,临汾市卫生局现在已经收回临汾长良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有医院总护士长的护士执业证书。

医务人员违法将吊销执业证

   卫生部称,对于违法医疗机构,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

   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相关新闻

一季度11人因疟疾死亡

   2011年4月26日是第4个“全国疟疾日”,卫生部昨日称,2011年1至3月,因患恶性疟疾死亡11例,均为20—50岁青壮年劳动力。

   疟疾主要是通过蚊虫叮咬人传播的。疟疾是由疟原虫寄生于人体引起的一种传染病。病情严重的患者还会出现谵妄、昏迷和休克,以及肝、肾功能衰竭,如不及时救治,有可能因病情延误而危及生命。

   据悉,目前中国疟疾发病人数从建国初期的每年3000万下降至2010年的7433例。

   卫生部称,近年来,由于外出务工、经商、旅游等人口流动频繁,输入性疟疾病例呈上升趋势,恶性疟死亡病例明显增多。根据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2011年1-3月,因患恶性疟死亡11例,均为20-50岁青壮年劳动力。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