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腐败案今天上午进行了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于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北青网报道,于兵被控贪污、受贿1400余万元。其拿到国内著名杀毒软件公司——瑞星公司数百万元好处后,帮助瑞星打压、几乎整死其竞争对手微点公司,并一手制造了微点公司副总田亚葵锒铛入狱的冤案。此前,于兵的下属、网监处民警张鹏云和齐坤,已经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刑。
据指控,于兵涉案金额共1400余万元,其中受贿上千万元。于兵被指控一共受贿4笔,全是他任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所为,行贿者是4家网络公司。其中瑞星向其行贿达420余万元。因为受到于兵等的迫害,微点公司副总田亚葵锒铛入狱,公司也不得不将企业迁往外地挣扎在死亡线上。后经我国著名杀毒软件专家、微点公司总经理刘旭多方举报,北京市纪委和市检察机关对于兵受贿案进行立案调查,于兵才终于被推上了被告席。
于兵的受贿手段十分隐蔽。于兵平时喜爱收藏,其接受行贿公司的请托帮助人家办事后,多是以“推销”其藏品的方式受贿。比如其暗示他收藏的哪张桌子多值钱,有求于于兵的企业立刻心领神会,与于兵签假协议,花大价钱买下于处长的“藏品”。据知情人士透露,一家向于兵行贿的企业从于兵手里买了张桌子就花了几十万。据于兵说,他受贿所得都买了字画,一张画就近300万元。
案发后,于兵潜逃至南非。2008年9月,于兵被最高检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
此案开庭时,于兵开始一口否认公诉机关的指控,但当庭审持续到11点时,他表示对贪污受贿部分全部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