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泗洪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胡胜江_人民监督网 

举报泗洪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胡胜江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胡胜江暴打老同学黄善喜,这张照片就是黄善喜被胡胜江暴打时拍下来的,但黄善喜憨厚老实,至今都把苦果与愤怒放在心里!怕胡胜江报复不敢说出来!) 举报泗洪县司法局办公室

(胡胜江暴打老同学黄善喜,这张照片就是黄善喜被胡胜江暴打时拍下来的,但黄善喜憨厚老实,至今都把苦果与愤怒放在心里!怕胡胜江报复不敢说出来!)

举报泗洪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胡胜江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们实名举报泗洪县司法局胡胜江几个月以来,泗洪县司法局说送的钱太少了,你们实名举报是没有用的,我们现在再次向您举报,恳请领导给予关注!
    泗洪县司法局胡胜江知法犯法,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胡作非为,狂妄至极,玩弄法律,欺诈百姓,泗洪司法局上下民愤很大,受伤害人敢怒不敢言,现在我们依法公开举报胡胜江这个不法之徒,还受害人的清白,用法律严惩胡胜江这个司法界的败类,法律流氓。(胡胜江:泗洪县司法局原办公室主任,公务员
一、知法犯法,敲诈勒索。
      2012
26日晚,胡胜江利用沈平的善良,欺骗并敲诈勒索沈平2000元现金送给泗洪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朱冬承。胡胜江威胁利诱我说:我和朱冬承是多年的好朋友,好弟兄,你如果不给我2000元送给朱冬承的话,我就让朱把我的情况写严重点,把你丈夫判刑,你无论从什么方面都是搞不过我的,我可以让你倾家荡产。司法鉴定是我们司法局和县医院做的,由朱冬承院长负责,我是公务员,可以让朱冬承给予报销的,我是要面子的人,要是单位领导与同事知道我是喝酒跌伤的会很难看的,你就给我个面子。
      
在胡胜江的软硬兼施威逼下,我与胡胜江老婆王玉梅到朱冬承家中,朱家住在奥体新村5号楼三楼,我和胡妻王玉梅到三楼后,朱妻在家中说:今天家中在请客,朱冬承在地下室。因为朱冬承家的厨房在地下室,然后朱妻就带我们到朱冬承家的地下室(厨房),胡妻把朱妻拉到边上,朱妻抱着孩子,当着大家的面胡妻把敲诈勒索我的2000元现金给了朱冬承的妻子。
     
我们依法在泗洪网络问政上给予公开曝光并举报,但组织上暂时没有给予胡胜江应有的处理。胡胜江反而恶人先告状到泗洪县公安局举报沈平涉嫌诽谤,日前沈平已经到泗洪县公安局桥南派出所陶志轩警官处录有举报胡胜江敲诈勒索的讯问笔录。希望领导和组织上严惩胡胜江这个司法败类,把这个懂法谋私,以权压人,玩弄法律的人民公仆清除出司法队伍。
二、涉黑无赖,暴打同学。
1
2010年胡胜江弟弟从外地回乡,胡胜江邀请他儿时同学黄善喜、张坦二人在泗洪县步行街某酒店用餐,因埋怨黄善喜未请其弟吃饭并付当晚餐费时,与黄善发生口角,可怜的小个子且年近六旬的黄善喜被胡胜江暴打一顿,鼻嘴流血,嘴里缝了好几针。打完后胡胜江还吹嘘:泗洪的县长书记,公安局长都是我家的亲戚和好弟兄,你有本事就去告我,我不怕,司法界我的同事朋友太多了,都是有权人,你告不倒我的,反而会把你自己搞臭。黄善喜在胡胜江的威逼利诱及众多亲友、同学的劝说下,没有起诉到法院,自己花钱治疗,胡胜江不闻不问。黄善喜至今还保留着被胡胜江暴打的照片,并把照片保存在自己的电脑里,这是他一生中永远的痛!因为在胡胜江腰疼痛欲断时,是黄善喜给他推拿按摩为胡解除痛苦的;胡胜江在一次脖子处动手术时,还是黄善喜在医院陪护他,给他喂饭伺候他,并解决个人卫生等问题,因他卧床不起。
2
2010年胡胜江在黄学兵开的农家饭店里吃饭过程中,因话不投机,举凳子就要打他的小学同学汪涛,在黄善喜等同学的劝说下,汪涛才免遭胡胜江的毒打。
   
以上二人因惧怕胡胜江的淫威并懂法律知识,二人均未敢举报,黄善喜与汪涛甚至怕胡胜江这个法律流氓而不敢承认被打事实。(有黄善喜与张坦的录音录像为证)仅仅是一个小公务员,一个司法局的办公室主任,胆子太大了,法律敢严惩这败类吗?难道他的能量比薄谷开来还大吗?
三、裸官公仆,钱从何来?
胡胜江仅是泗洪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钱?竟然把他儿子送到日本留学,胡胜江的老婆王玉梅没有工作单位,所开办的幼儿园数年前早已停办了,他的工资是有限的,听胡自己说:他是利用自己是律师,经常接手案子,帮人家打官司,从中渔利。胡胜江是司法局公务员身份但有律师资格,请问能不能代理案件?违规违法吗?胡胜江这个司法界的法律流氓,无赖嘴脸,相信中国的法律敢于对他亮剑!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关心与关注!谢谢!
 
                    
泗洪司法局胡胜江欺骗诱导并向沈平索贿2000元钱经过(视频一)
 
    以下是胡胜江向沈平索贿2000元钱经过:
 译文     胡胜江欺骗诱导并教沈平说:二个人商量一下,一个要客气,是朋友,然后呢,他酒喝多的了,腿弄断的了,这样的话,给胡大哥哥带来痛苦了,给你带来麻烦了,你懂了吗?因为他(这里他指的是泗洪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朱冬承),是我朋友,这二句话讲完之后,你懂了,请你费心了,哪个关于怎么报账(指胡的医疗费)由我跟他(这里的他指的是泗洪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朱冬承)来协调,然后呢,你懂了,这个小孩子,看小孩子,她(这里的她指的是胡胜江老婆王玉梅)会讲的,然后呢,你直接跟她(指这里的她指的是胡胜江老婆王玉梅)一起进去看孩子就管了
沈平说:看孩子的原因就不讲了吗?
胡胜江接着又说:讲的目的是什么呢?他认为我酒喝高的了,跟他打仗给剋(kei)伤的了,昨天他认为我酒喝多跌的,懂了吗?好的,好的。
   以上是胡胜江在医院里诱导沈平并向沈平提出索要2000元现金的经过,并把索要的钱当着大家的面在朱冬承家地下室由王玉梅送给泗洪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朱冬承及其妻子,目的是:
一、胡胜江承诺自己的医疗费可以由他与朱冬承解决并报销,诱导并欺骗我们。
二、胡胜江达到索贿行贿的目的。既向沈平要了钱,又给自己省钱,同时又讨好了朱冬承。
 
泗洪县司法局胡胜江在威胁我们录音(视频二)
译文   胡胜江狂妄地威胁欺骗我们说:你象这样我不会饶你的,你该明白这一点,无论经济实力各方面你都不是我的对手,我可以叫你倾家荡产,你该明白这一点,但是我拿你当老弟看待的,你也拿我当老哥,在这个时候的话你还讲这个讲哪个。
 

沈平:15896083218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