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
1 彭根志,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前进村村长
2 王赫松,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前进村书记
列举彭根志一件罪状如下:诈骗国家3780万元!
哈尔滨市奶牛场曾借用前进村的集体土地用来放牧,这块土地在2007年10月被松北区
政府非法征用(松北区没有征地权),并且对该土地支付了3780万元的青苗补偿费。错上加错的是,这笔巨款被彭根志、奶牛场个别人及他们的保护伞、权利寻租者共同瓜分了,国家的钱就这样中饱了私囊。更为讽刺的是,这块土地只是借用给奶牛场,实则土地是前进村集体所有。彭根志等人为了他这些腐败分子的私欲,竟然出卖了本村村民的利益。私下勾结奶牛场个别领导,酝酿了一场侵蚀国家财产的阴谋,推出一个名为王中林的人将土地再向外发包。为什么这么做呢?只有土地发包给个人,才方便把钱拿出来中饱私囊啊。
我们话说回来,近4000亩的土地,松北区政府哪有这个权利来征地啊,个别领导以为天高皇帝远呢。
4000亩的土地那得经过国务院的审批!!!这次征地程序上就不合法!为什么就出现了不合法呢?权利寻租者蠢蠢欲动啊, 眼睛盯上了这块大肥肉啊。土地征用了,还管国家要了青苗补偿款?前进村的干部们啊,你们也太贪心了吧!整块土地南端有占地不到十分之一的树苗,其余都没有树苗。而他们拿走的青苗补偿是按照这片土地栽满了树苗的标准啊!!!可就是这点树苗,国家亏损3780万,贪官们拿走3780万。读者朋友们,咱们想想,这块土地原来干啥来的?放牧!谁见过放牧的土地上栽满了树的?
我来再说点细枝末节的东西。虽然前进村领导千方百计的掩盖不合法和贪污的事实,但是狐狸的尾巴早晚是要露出来的!!!现行的体制中,征地权唯有“土地统一征地办公室”,而征用该土地的机关部门竟然是“松北区房屋动迁办公室”,真讽刺!赤裸裸的糊弄老百姓啊。就算这地是奶牛场的,它也无权向外发包,“哈尔滨市政府关于松花江北岸防洪滩区综合整治有关事宜的通知”(2007年11月15日)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奶牛场没有这个权利。因为这土地是前进村集体所有,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土地登记卡制度,前进村有集体土地所有证。
这片土地中水泡草地占80%以上,怎么能种树呢?小小村官彭根志王赫松神通广大啊,得买通多少人啊,让上级部门承认这里都栽满了树,取得3780万元的青苗补偿款。假的承包人中,绝大多数都是顶名领钱来的,因为他们都是数百公里以外的外村人,我们不接受虚假事实的村民去松北区公安分局举报时,办案民警赵铁:“他们都有合法合同”,此事从征地就不合法,分包不合法,到这些冒领人的合同突然合法了???即便合法了,你把合同拿出来,大伙看看啊,你还不敢拿,你这个小民警,为何置法律不顾?糊涂了吧?青苗补偿款由于数额巨大,为掩人耳目,不走前进村账目,过了半年后,悄悄转到别的镇上支取,被瓜分,冒领的人则拿走数千元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