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国土官员称若严格执法会被上级领导骂娘_人民监督网 

河源:国土官员称若严格执法会被上级领导骂娘

2014-07-04 11:02 来源于:网络报道 | 作者:网络 | 浏览:
近日,一封《致河源市委书记何忠友、市长彭建文的公开信》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82岁的老人张娘石在公开信中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质问为何在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为何对违法行为不能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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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封《致河源市委书记何忠友、市长彭建文的公开信》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82岁的老人张娘石在公开信中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质问为何在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为何对违法行为不能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何82岁的老人在9余年不懈奔走饱受举报之难,尝尽举报之艰辛却毫无结果?

    张娘石在公开信中声称,自己是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凹头村塘面村民小组村民,控诉本组村民张来旺2004年在未有任何批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房,并侵占他人宅基地。不曾想其子为了维护权益被东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1万元,致使张德权在东源县看守所拘押38天,维权不成被追责。

    相互踢皮球,究竟谁是谁非

    张娘石表示,“自2004年开始先后向东源县人大、县政府,以及相关管理和执法部门等进行多次申诉,东源县国土资源局正式对张来旺非法占用土地及违章建筑一案立案调查。几经周折,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来后,张来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声称没有‘强制执行权’,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东源县人民法院拒收申请材料,经信访收到申请材料后也未立案,却回函让国土资源局自行执行拆除。”经过不懈信访申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局都给予了相关的批复和回函,责成东源县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局协商处理。但现实是,9余年来,在东源县人民法院和东源县国土资源局之间,张娘石拿到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却被来回“踢皮球”,维权无法实现。

     早在2013年5月,东源县国土局冯建新队长就对当事人表示,我局之前已经申请多次,法院不执行是法院不作为,法院应负责任。他说,如果我国土局向县政府申请执行会被县领导“骂粗口”。他认为,如果法院以2013年4月3日的司法解释后不关法院的事,是推不掉也站不住脚的,如果法院再不去执行的话,就是法院赎职,不作为,法院不用踢皮球。

    记者联系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骆培根,其表示已于6月26日正式退休,已不在职,不方便对此案发表看法,并对记者表示,“最好不要报道此类涉案涉法的事件”。记者又联系东源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长冯建新了解核实公开信的内容,经冯建新证实,公开信内容基本客观属实。

    普通公民举报难难在哪里?

    按照张娘石的公开信申诉的客观事实,此案案情应该是比较清晰明了,不难做出相关的判断,但为何张娘石在拿到了东源县国土资源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然无法将违法搭建的建筑物进行拆除?

    为进一步弄清楚这其中的缘由,记者查阅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并咨询了专业律师。东莞市大洲律师事务所肖武松律师指出,此案如今要想得到有效解决,其焦点在于,此案从2006年进行申诉开始到现在,时间过久,一些执法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也发生了变化。此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此规定,张娘石诉张来旺违法侵占其宅基地一案应当由国土资源局向东源县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申请,由东源县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但东源县人民法院却以该案未能立案为由,不能实施强制执行。案件在国土资源局和东源县人民法院之间来回“踢皮球”,时间越拖越久,一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到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司法解释。“根据法释〔2013〕5号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显示,对设计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这样,就又把“强制执行权”回给了国土资源局。

    记者致电时任东源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彭院长,就此案情况进行了解,彭院长以在记者表明身份和目的时,以“正在开车,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挂断电话。后记者再次致电彭院长,电话占线或者无法接通。记者拨通时任东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钟斌庭长办公室电话想就张娘石公开信内容进行核实时,他也以“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避谈此案。记者无法从彭院长及钟斌处核实相关的信息。

     张娘石九余年来的申诉,也得到了东源县相关领导的重视,东源县负责分管国土部门的张新发副县长曾特意就此案召开座谈会。但从座谈会上的国土资源局、法院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录音显示,各部门对于张娘石及张德权对此案的质疑,一直是避重就轻,相互推脱责任,最终还是拖了再拖,悬而不决。

    就这样,一个很普通的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的案件被两个部门相互“踢皮球”,相互推诿,逃避责任,让年过八旬的张娘石老人及其儿子的合法权益一直得不到有效维护。这也让82岁的张娘石顿感“维权无门”,不禁质疑法律的公正,政府的无能,为何在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不作为、“踢皮球”还是另有隐情

     经调查,张娘石所诉的同组村民张来旺有亲戚在东源县相关法律和执法部门任职,并多次向其在法律部门任职的亲戚哭诉被张娘石向相关部门申诉违法侵占宅基地,搭建建筑物一事。张娘石认为,张来旺借助其亲戚在东源县地界的人脉关系将此案压下来了,加上2013年最高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强制执行权”的权责发生变化,让国土资源局和法院双方有了相互推诿,逃避责任的理由和借口。到底真是多部门不作为,“踢皮球”,人脉关系影响法律的公正执行,还是另有隐情?

    记者从冯建新大队长处了解到,此前国土资源局有就张娘石反应的情况去实地调查取证,结果遭到张来旺及其家属、亲友的暴力违抗,与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执法人员多人被张来旺家属打伤,衣服撕裂。当时有国土局执法人员表示,如果是我的自家事对方如此野蛮,早被我打了。冯建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无奈的表示,作为一个县的执法大队,人员和装备配置严重不足,遇上这样民风剽悍的村民暴力抗法,他们能做的事情有限。

    冯建新也曾表示,相信像张来旺这样违法侵占他人土地,并搭建房屋的现象并不是个案,在国内其他地方相信也较为普遍,疑似公开信中指出的多部门“不作为”行为也不在少数。如何才能有效制止违法侵害行为的继续,切实让维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还需要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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