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9日,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警察对东港市经营海螺的商人动用酷刑,冷国权成大毒枭。
在法学博士滕彪、律师许荣、杨俊泽等人的共同努力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发回重审。
2013年11月28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冷国权走私、贩卖毒品案件不成立,冷国权当庭释放,该案得以纠正。
2010年10月,冷国权的兄长冷国府和嫂子进京向人民监督网公民记者朱瑞峰喊冤,人民监督网记者经调查采访,连续发表多篇调查性报道并向辽宁省检察院、辽宁省高级法院领导邮递。
2009年12月16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等罪判处冷国权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