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霞受审哭求雷政富作证:最初有感情_人民监督网 

赵红霞受审哭求雷政富作证:最初有感情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20日开庭审理肖烨等6人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该案庭审两天。 据指控,肖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20日开庭审理肖烨等6人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该案庭审两天。

    据指控,肖烨与许社卿商议,利用妇女群发短信色诱党政领导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密拍性爱过程和设圈套实施“捉奸”,以此来勒索领导财物或迫使领导为其公司谋取利益。其中,2008年2月,肖烨以“借款”之名勒索雷政富300万元;2009年9月,肖烨以需资金周转,假借“借款”之名勒索周某2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肖烨、许社卿为主犯,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为从犯。

    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该案庭审两天。

起诉意见

    据指控,肖烨与许社卿商议,利用妇女群发短信色诱党政领导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密拍性爱过程和设圈套实施“捉奸”,以此来勒索领导财物或迫使领导为其公司谋取利益。

    时为北碚区区长的雷政富正是他们其中的一个目标,赵红霞化名“周小雪”,诱使雷政富先后3次与她发生性关系,并拍下性爱视频。此后,主要疑犯肖烨以借款为名敲诈勒索雷政富300万元,雷政富指使另一名商人借款300万元给肖烨,而实际上肖烨到最后也只还了100万元。

    此外,疑犯肖烨、严鹏先后利用性爱视频要挟,从雷政富处揽接了多个工程获利。同时,2008年8、9月左右,该团伙另一疑犯谭琳玲色诱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周天云,并拍下性爱视频。2009年9月,肖烨以借款为名勒索周天云200万元。周天云让一个亲戚代为支付了这笔款项。

    据记者了解,此前在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中,6名疑犯只有肖烨被指控为主犯,但是起诉书中另一名从犯许社卿已经变更为主犯。起诉书称,许社卿积极参与策划实施色诱,偷拍性爱视频,并以此为要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500万元,数额巨大。公诉机关认为,肖烨、许社卿为主犯,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为从犯。

    对此变更,许的辩护律师李春富表示了异议。他告诉记者,从目前指控的事实来看,许社卿并不构成犯罪,因此他将为许做无罪辩护。据李透露,在会见许社卿时得知,检方变更许社卿为主犯的主要原因,“是认为许社卿的认罪态度不好。”

无罪辩护

    法庭上,被公诉机关指控为主犯的肖烨、许社卿的辩护律师均为他们作无罪辩护。

    许社卿的辩护人李春富律师认为,在指控的这些事实中,许社卿参与的非常少,也没有不当得利,因此不构成犯罪。而肖烨的辩护律师认为,肖烨被指控敲诈的500万元,均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因此不构成犯罪。

    据悉,赵红霞在庭审中难以控制情绪,称不知事情会变得如此严重。她哭泣请求雷政富能出庭证明两人最初是有感情的。法庭上的赵红霞看上去皮肤白皙,模样清纯如女学生。

    赵红霞的辩护人张智勇提出要求雷政富上法庭作证。但雷政富的身份到底是证人还是受害人?为此控辩双方发生了争论,最后法庭认为在本案中雷政富的身份是受害人。不过,法庭没有接受雷政富上法庭作证的申请,只是宣读他的证言。

    许社卿的律师还以一名公诉人有可能会影响到被告人徐社卿的公正审理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不过没有得到批准。赵红霞的辩护律师张智勇称,还要申请新的证人,但现在不方便透露。

    据其他参与庭审的律师介绍,昨日的庭审主要围绕雷政富案,周天云的案件要在今日开始质证。昨日上午主要进行发问,6个犯罪嫌疑人同时出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同时让犯罪嫌疑人发表意见。有一个律师提出程序问题,而进行休庭。

    该律师介绍,昨日下午和晚上的工作都是质证阶段,将案子中的证据进行展示,当庭发表意见。下午逐一举证,双方发表意见。“一个一个当事人的质证,每个人的时间都很长。”这位律师认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是程序公正,也尊重诉讼权利,充分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发表的意见。

    该律师表示,今日的庭审上午还是质证,下午将会展开相互的辩论。

    公诉机关把肖烨、许社卿作主犯,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严鹏是从犯。张智勇称,因为刑法修正案第八是在2009年实施,增加了一款是数额特别巨大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事情是发生在2008年,公诉机关是根据97刑法来指控敲诈勒索罪,97年的刑法对敲诈勒索罪所定刑期是不超过10年,所以这个案子最重的主犯不会超过10年。以前有报道说赵红霞可能被判15年,这是很荒谬的事情。

雷政富是否出庭作证未定

    截至昨晚休庭,涉及雷政富的举证尚未完结。按照时间推断,法庭辩论今日下午才开始。20日尚未进行到证人出庭作证阶段,赵红霞的代理律师张智勇称,目前并不知道是否安排证人作证。

    昨日庭审中赵红霞表现比较平静。在开庭时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后,赵红霞对起诉书发表意见时,说到这件事影响到家庭和小孩时,她差一点哭出来。由于是不公开审理,家人不能来旁听。

    在法庭上,肖烨及其他被告人都一致认定他们公司都做过服装业务。赵红霞供述,她曾到江北区政府和移民局推销过近1个月的服装,没有业绩,被肖烨忽悠、蒙蔽,她称自己比较简单、单纯,相信了要和肖烨结婚,要为他做出牺牲,为他共创事业把公司做大做强,她才去拍的不雅视频。

    庭审中,各方对涉及色诱、拍摄不雅视频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是肖烨的辩护人提出300万是借款,不是敲诈勒索。肖烨在法庭上一直坚称300万是借款,有借据、利息、转账凭据,而且是以真实的个人信息借款。

    张智勇称,涉及被告人赵红霞的争论焦点是赵有无主观犯意,是否知道肖烨有可能向雷政富“借钱”。“我们对赵红霞的相关口供和其他证人、被告人的供述争论得比较激烈。”张智勇为赵红霞做“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意见。

    张智勇介绍,雷政富委托的两名诉讼代理人也参加了庭审现场,他们在庭审现场也发表了意见。并对一些证据发表了看法。周天云今天没有出来也没有委托代理人。他是否出庭要看明天法院安排。

色诱、捉奸程序严密

    综合多人的供述材料来看,整个色诱、捉奸、敲诈的过程非常严密。根据赵红霞、谭琳玲等人供述,拿到通讯录后,公司的女孩子会各自划分范围,肖烨口述短信让她们按照通讯录名单发送短信。对发短信对象也是有选择的,必须是政府或者国企单位的一、二把手,要求有实权。

    而不管有没有回复,她们会对这些“目标客户”继续在周末、节日或者天气突变的时候发问候短信。谭琳玲供述材料里说,肖烨告诉她们,跟领导见面后,只聊生活琐事少谈工作,前几次见面不能发生性关系,这是为了让对方感觉她们是正统女孩。其他的一些规范要求还有:比如第一次见面时要带密拍包,让对方不会感觉突兀;平时要搜集对象的信息,包括照片;开房时不要一起进酒店、上楼进房间等。

    赵红霞第一次就给40多个领导发了短信,而时任北碚区区长的雷政富正是其中之一。雷政富当天就回了短信,说“有时间再约”。雷政富不久便与赵红霞发生了性关系,而第一次他就被拍下了性爱视频。不过由于视频不清楚,肖烨不得不再安排了一次,拍清了雷政富的脸。

    赵红霞称,拍了性爱视频后,她一般是交给严鹏。而严鹏则是交给计算机毕业的侄子严川江编辑处理。

    卷宗显示,本案被指控的从犯王建军曾参与6次捉奸,都是扮演女方的男朋友,女主角分别为赵红霞和谭琳玲,而许社卿则多次扮演王建军的朋友。

庭审

赵红霞哭求雷政富作证:最初有感情

称不知事情会变得如此严重,10名涉案官员身份仍不明

    该案庭审从昨日上午9点一直到晚上9点多才休庭,但这还只完成到质证阶段。今日本案将继续开庭审理。法庭上,被公诉机关指控为主犯的肖烨、许社卿的辩护律师均为他们作无罪辩护。

    在性爱视频曝光后,重庆曾公布21名干部成为该团伙性爱视频的男主角,其中包括雷政富、时任重庆市江北区常务副区长的范明文、时任重庆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罗广、时任重庆合川区区长的韩树明、时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粟志光、时任重庆市教委主任彭智勇等人。

    但通览卷宗,除了雷政富与周天云,其他官员涉案情节并未得到体现,另有10名涉案官员的名字至今仍旧成谜,昨日的庭审中也没有体现。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