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曾因未按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而被证监会发审委否决的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二度冲击上市成功。但《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富煌钢构涉嫌侵吞巨额集体资产,报告期内还曾因违规受到安监、住建、税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2012年6月8 日经济参考报)
另据新华社“新华视点”2009年6月7日报道,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徽省人大代表杨俊斌,曾先后送给原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4万元,还曾先后3次送给原巢湖市政府秘书长曹亚东1 .7万元。
笔者关心的是,作为安徽省人大代表杨俊斌,他的代表资格是否会因此而被罢免。就富煌钢构董事长杨俊斌的行贿行为,当地的检察机关应该作出相关的司法结论,譬如是否构成行贿罪、是否起诉等。假如司法机关作出了杨俊斌构成行贿罪并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杨俊斌作为拟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显然是不合法的,相关部门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即便司法机关作出了杨俊斌不构成行贿罪的结论,但行贿的事实也足以决定应罢免杨俊斌安徽省人大代表的资格。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人大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行贿的人大代表,能否代表人民,这本身就是一个大问号,当前,人大代表是否真的代表人民群众已普遍受到质疑,而让浑身带病的代表来代表人民,岂不是看轻了人民的智商吗?安徽省人大,不应该沉默,应该做出完整地答复。
而作为上市公司,有着行贿历史的董事长,其担任董事长是否合乎规定?当然有着行贿经历的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有无行贿的猫腻,也同样让投资者怀疑。证监会同样不应该保持沉默,在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尚未就富煌钢构存在的涉嫌侵吞集体资产以及行贿等问题作出结论之前,证监部门应暂停富煌钢构上市程序,并重新审查该公司的上市条件和审批过程,检查该公司上市的合法性,排除权钱交易的可能,并确保信息公示的完整准确。否则富煌钢构集体资产转让行为以及行贿罪一旦定性,证监部门会很被动。不过现在正是证监会重树公信力的时候,全体股民正拭目以待!饱受诟病的监管部门,该是你们自清的时候了!
当前的形势,愚以为不要奢望一些人大代表如何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了,只要求他们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要再犯一些让人民伤心和让人民群众不齿的事情来,这样的要求相信绝不过分,当然,安徽当地的检察机关、安徽省人大等有关部门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也绝不能对富煌钢构事件中涉及的行贿问题“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