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重庆云阳县常务副县长赵勇
图:重庆弘山川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秦雄鹰
核心提示:
重庆市弘山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原重庆市弘山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山川公司)是一家在重庆市云阳县注册的民营公司,通过该县相关部门的“精诚合作”,摇身一变成为该县的知名招商企业。
该企业成立二年来好运连连:首先是获得二块土地(一块为节能灯项目,此项目为零招商, 另一块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30余亩,弘山川公司支付资金不足2500万元。按云阳县2011年公共交易中心的挂牌拍卖价300万元/亩。此项国资流失达6500万元之巨。
其次,根据国家政策,弘山川公司也获得国家扶持资金3000余万元。据悉,此款为政府无偿支持,企业不用归还。
接着是顺利获得建行重庆分行云阳支行1.5亿元贷款,对此项巨款的用途和去向,银行方面对此也是三缄其口,至今很多谜团待解。知情人士保守估计,弘山川公司在土地、国家扶持资金、银行贷款等方面至少鲸吞国资超亿元。
人民监督网记者日前深入该县调查时,该县官方一位不原具名的人士的说:“不知这场假招商闹剧何时收场?”颇耐人寻味。
本图:重庆市弘山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银行贷款被疑违规,剑指常务副县长
据云阳县相关人士举报称,弘山川公司在土地、建行重庆分行云阳县支行贷款、及在办理工商执照时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进而套取政府产业资金。其幕后操作者为该县常务副县长赵勇,为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特向人民监督网记者举报。
2012年2月15日,人民监督网记者前往重庆市云阳县调查,举报人称因银行资料管理严格,他未能复印出弘山川公司贷款的相关资料,弘山川公司位于云阳县工业园区B区。
人民监督网记者随即拨通了赵姓副县长的手机,向其说明情况并要求采访他。赵说:“他在出差,相约下周一见面。”随即挂断电话。后记者从云阳县政府得知,赵当天并未出差。
2012年2月22日,人民监督网记者书面采访了云阳县委书记李洪义。
当晚21:22分,云阳县委宣传部蒲部长电话告知人民监督网记者:“信件李书记已经收到,并向国土部门了解到弘山川公司用地程序合法,如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了解”。
土地挂牌拍卖被疑“暗箱操作”
云阳县国土局土地科夏丹科长对人民监督网记者声称,弘山川公司是一家招商企业,在该县拥有两块土地,一块工业用地位于该县工业园B区,占地15亩,用于节能灯生产。
图:贷款1.5亿至今没有启动的项目
弘山川公司是2010年9月通过县政府公共交易中心挂牌取得,成交为1309.83万元,全部缴纳。
另一块是商业用地也在该园区,面积20.86亩, 2011年1月19日通过县公共交易服务中心拍卖所得,起价是3039.36万元,最后6550万成交。目前已缴纳3275万土地出让金。
资料显示,参加20.86亩土地竞标时,除了重庆市弘山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恒森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单位,其余是个人竞标共8人。
就20.86亩土地竞标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夏科长说:“不会,当时现场举牌的人都很积极。”
人民监督网记者问:“据悉,该土地是县政府想免费送给弘山川公司,但是因不好办理,只好通过拍卖的方式让其取得此地,然后只付土地成交价的40%,这个情况你知道吗?”
夏科长回答说:“这个情况我不清楚。”
云阳县招商局长胡乾毅在要求人民监督网记者不录音的情况下说,他是2011年10月才调至该局任局长。胡局称,弘山川公司董事长秦雄鹰,是云阳县江口镇人,过去在广东、深圳一带从事电缆、节能灯生意,云阳在外的成功人士。
2009年8月,云阳县政府通过招商的方式将弘山川公司招回该县。
胡局长说,国家为支持云阳发展,每年有8000万扶贫资金划拨云阳,因为弘山川公司是招商企业,所以,他就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并顺利获得县政府的3000余万。
关于土地问题,胡局长称,为了企业的发展,通过拍卖挂的方式让企业取得土地后,最后也是全部返还给企业,也就是“零招商引资”。关于20亩商用地,按照拍挂成交价的60%让利给企业,企业只向政府缴纳40%的土地出让金。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该企业被外地招走了。
关于成交的20.86亩土地在拍卖挂中的优惠政策,是否所有竞标人都知道?为此,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了参加了该项目竞标的重庆恒森房地产开发公司。
该公司张政明副总称:“当时举牌的人报价都很高,我举都不敢举牌,根据该地块和云阳县当地房地产市场分析,我预算了,也超不出一个亿的资产,然而,起步价就是3000多万,最后飙到6550万成交。”
记者问,您当时是否知道,企业只需要付成交价的40%就可以拥有此土地?张连连摆头称:“不知道,如果知道,他称要叫到1个亿,现在知道到他们当时为什么报价那么高的价。”
弘山川公司被疑存在虚假注册或抽逃资金
资料显示,弘山川公司于2010年1月19日在云阳县工商局注册,由12股东组成,法人秦雄鹰,注册资本为3000万,实收资本2000万。
令人奇怪的是,秦雄鹰竟然不是该公司的股东,按秦属于企业招商说法不属股东也正常。但更令人奇怪的是,云阳县只认秦,换句话说,只有秦在弘山川公司做法人,该公司才是招商企业,享受招商政策,否则反之。
2010年8月17日,该公司又将注册资本变为8000万,实收资本8000万。值得一提的是,秦雄鹰两次都没有出资。
在短短的7个月时间里,弘山川公司的注册资金增加了5000万元,按说这也属于正常。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弘山川公司之所以在短时间内变动注册资金,有可能存在涉嫌虚假注册或抽逃资金。
云阳县工商局企业科科长赵良树称:“该企业是按照法律程序申报注册的。”
人民监督网记者希望赵出具该公司的一些书面资料,赵称“这是国家机密”为由拒绝。
人民监督网记者随即与该局局长吴刚联系,吴局长没接电话,记者只好短信与吴局长联系。
银行对弘山川公司贷款1.5亿元三缄其口
2月17日,人民监督网记者致电建行重庆分行云阳县支行行长王红明。王行长称,要了解弘山川实业公司贷款1亿元一事,根据规定要建行重庆分行批准。王行长随后告知重庆分行负责宣传的彭科长的电话:023---63771572,彭科长接电话称,要向行长汇报后答复。
直到2月21日,彭也未给记者回电。记者当天将写给行长的书面采访函送到建行重庆分行由彭科长转交行长。
几天来,记者没有接到任何答复,记者多次拨打023-63771572,但是一直没人接听。
2012年2月29日,人民监督网记者书面采访了建行重庆分行行长李果至记者发稿时,也没有接到李果行长的回复。
人民监督网记者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了解得知,建行重庆分行云阳支行贷款给弘山川实业公司为1.5亿元。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经济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廖明辉在接受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时称:作为我个人认为是有很多漏洞。第一、从表象看来该企业从成立到经营都是合法的,就这种现象很普遍,企业发展到什么情况,目前真的不好说,就这种现象目前也没有什么办法来解决。第二、国土资源部早就发文禁止零招商。第三、公司可以选举或推荐股东以外的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云阳县招商局是以该法人秦雄鹰作为招商引资的人,以该企业法人代表人作为招商引资的企业,自己却没有出一份钱作为出资,想必谁个股东愿意把几千万的资金交给一个一分钱都没有出的人经营。何况,现在的商业诚信机制这么差。
弘山川公司恶意欠工程款2000万已被起诉
记者调查过程中,得知因修建弘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的广厦重庆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而收不到工程款。
为此,记者通过114查询到该公司的电话,得知确有此事,但是,他们拒绝与记者见面,原因是该项目负责人被弘山川公司法定代表人秦雄鹰经常电话恐吓多次,担心记者是弘山川公司暗派的人。
最后几经周折,人民监督网记者终于在该公司见到了负责该项目的罗民经理及单位的老总。
胡姓书记说:他是总公司派去云阳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进度、工程质量。他称公司在云阳有两个项目,但情况都比较槽糕。
他称,弘山川公司工程已完工,并经各方验收合格,现在弘山川公司于2011年7月16日已经正式进入生产。却以“质量”为幌子为由,不想付工程款,如果真有质量问题,那弘山川公司为什么现在在使用?
他还称,我们在修建的过程中对相关工程资料签证确认时,弘山川公司从来不派人,给人的感觉他们不是商人,感觉是想以此平台或项目骗取国家的相关资金。
该公司的张总称,2011年3月28日,弘山川公司请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检测中心对工程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合格。但弘山川公司还是不付欠下的工程款2000多万、以及弘山川借我司1200万。他称他们现已将弘山川公司起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该项目经理罗民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因他长期受到弘山川公司法定代表人秦雄鹰的威胁,现在罗经理是无家可归,只想跳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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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县常务副县长赵勇简历:
赵勇,男,汉族,重庆市云阳县人,1964年12月生,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云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兼)。
1980.09—1983.07 四川省万县农校农学专业学习
1983.08—1984.03 四川省云阳县桐林乡青年干事
1984.03—1986.10 四川省云阳县龙角乡党委委员、文书
1986.10—1990.10 四川省云阳县龙角区公所文书(其间:1988.09— 1990.07万县地委党校大专班脱产学习)
1990.10—1993.05 四川省云阳县委组织部文书、乡级组织员
1993.05—1995.04 四川省云阳县委办公室秘书
1995.04—1997.04 四川省云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7.04—1997.06 四川省云阳县双江开发区党委书记
1997.06—1999.01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开发区党委书记(其间:1996.08— 1998.12四川省委党校经管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01—2000.07 重庆市云阳县水电局局长、党组书记(正科级)
2000.07—2000.12 重庆市云阳县水电局局长、党组书记(副处级)
2000.12—2003.02 重庆市云阳县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02—2007.01 重庆市云阳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其间:2003.09—2006.07重庆市委党校区域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学习;2006.04—2006.09挂职任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7.01—2007.03 重庆市云阳县委常委
2007.03—2008.08 重庆市云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8.08—2009.11 重庆市云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兼),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兼)
2009.11—2011.12 重庆市云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兼),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兼)
2011.12—2012.02 重庆市云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兼)
2012.02-- 重庆市云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兼)重庆市二届人大代表、重庆市第三届政协委员
分管工作: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监察、审计、财政、税务、国资、发展和改革、物价、公共资源交易、工业园区、投资促进办、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社保、医保、机关事务、政务接待、行政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