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首官员在亲戚“陪护下”安全生活_人民监督网 

安徽自首官员在亲戚“陪护下”安全生活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本报安徽利辛4月15日电(记者丁先明)按照利辛县主要领导的安排,我现在在我亲戚的陪护下很安全地生活。请各位博友不要为我耽心(记者注:应为担心),对关心我的博友和朋友表

    本报安徽利辛4月15日电(记者丁先明)“按照利辛县主要领导的安排,我现在在我亲戚的‘陪护下’很安全地生活。请各位博友不要为我耽心(记者注:应为“担心”),对关心我的博友和朋友表示深深感谢!”在经历了短暂“失踪”之后,今天10时51分,安徽省利辛县“自首式举报”官员周文彬以更新微博的方式向外界公布了自己的动向。

    这一条微博信息是以经过新浪微博认证的用户名“周文彬2010”发布的。周文彬的哥哥在利辛县公安局工作,他证实了上述博文信息的内容,但拒绝向外界透露周文彬现在身处何地,只是表示周目前和亲戚在一起。

    当地一名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周文彬一直在利辛,当天晚上(4月13日)是利辛县国土局副局长徐明成和县国土局另一名副局长于峰等人把他接回来的。该知情人士还透露,周文彬目前行动正常,精神也不错。

    徐明成今天介绍说,4月13日,周文彬在亳州市纪委结束“自首式举报”后,在他和于峰,以及县国土局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副主任徐震的陪同下,从亳州回到了利辛。

    徐明成表示,几个人到利辛后一起吃了晚饭,吃饭时还把周文彬的哥哥叫了过去,有关领导希望周文彬的哥哥能劝劝他。周文彬的哥哥证实,包括利辛县分管国土局的副县长在内,多数人都希望他能劝一下周文彬,让他不要再出来讲话,也不要露面,可以出去散散心。

    今天上午,“周文彬2010”还在微博上表示,“我自首的内容大约仅100~200字,是签字画押的。”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