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控内幕交易罪、透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等三宗罪的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这两天将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受审。同案受审人员共计有10人之多,其中有5人来自李启红的家族,包括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及李启明的妻子等。(《京华时报》4月6日)
据调查,李启红利用其担任市长的职务便利,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串通其丈夫、弟媳等人购买该公司股票,共筹集投入670多万元,不到两个月获利1980多万元。
在证券投资日益活跃的今天,一些官员利用身份和职务优势,获取内幕信息、谋取暴利,已经成为腐败的新动向。堪忧的是,提供内幕信息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拉拢、巴结官员的新手段。个别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总是“有意无意”地将内幕信息透露给官员,官员再将“内幕信息”变成敛财的工具。这不仅为新形势下证券交易敲响了警钟,更为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提出新课题。
官员掌握众多的社会资源,占据强势社会地位,天然具有接近“股市内幕”的优势。在证券投资交易行为中,“内幕信息”的作用和效益是惊人的。官员的“权力型”内幕交易,其形式和手段更加隐蔽,危害也更大。为规避监管、逃避打击,官员一般不直接参与交易,往往借助或指使其他人间接进行证券交易。有的内幕信息知情涉案人,甚至收购社会人员身份证开设股票账户交易,加上股票交易可以电话委托、电脑下单或委托他人操作,给查处行为带来了困难。“权力型”内幕交易,不仅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破坏官员廉洁制度规定。如何避免权力型“内幕交易”腐败?是摆在反腐者面前的一个突出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权力不受制约,腐败必然发生。杜绝权力型“内幕交易”,根本办法在于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要加强对掌握“内幕信息”官员的法纪教育,增强自我约束、自我警示意识,从行为上严格接受法纪约束并依法办事。
其次,要加大违法成本。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发“内幕信息”财的不法分子,科学监控各种可能发生的不规范交易环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并对反常交易行为及时跟进,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幕后不法行为,加大内幕交易的犯罪成本。
最后,要加强制度建设。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在相关管理制度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在上市公司的信息发布、披露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在遵守证券交易游戏规则中还存在着某些不诚信、不履行职责、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因此,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交易法则和经济规律要求,建立起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用制度约束证券投资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