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短信让山西疫苗事件匪化 是对法治社会挑战_人民监督网 

恐吓短信让山西疫苗事件匪化 是对法治社会挑战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警方理应趁恐吓短信乍现之机,介入到山西疫苗事件的调查中 ,彻底将隐藏在山西疫苗事件背后的黑幕逐一揭开,让疫苗事件真相大白 。 震惊全国的山西疫苗事件再掀波澜,3月21日,

 警方理应趁恐吓短信乍现之机,介入到山西疫苗事件的调查中 ,彻底将隐藏在山西疫苗事件背后的黑幕逐一揭开,让疫苗事件真相大白 。

  震惊全国的山西疫苗事件再掀波澜,3月21日,王明亮、易文龙等三名得病孩子的家长先后收到来自同一未知手机的两条短信,内容如下:“不要猜测我是谁,我们老板叫我联系你,是跟你讲清楚,疫苗的事情你不要再闹了,如果你不闹这事了,我们老板会事后给你十万块钱,你现在就可以给我个银行卡号或者事后再跟你联系。”“如果你执意要闹,我们老板花钱找人砍你一条腿还是很容易的……”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恐吓短信的出现无疑是一个信号,那就是媒体的追踪报道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让某些人心神不宁,不得已出此下策,由此,山西疫苗事件已经不再是确认与索赔这么简单,而具有了刑事案件的特性。

  显然,事已至此,再由卫生部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独立调查,以求得事件的真相已经变得难度极大,更何况从当下整个事件的具体走向来看,公众也不相信由卫生部牵头组成的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因为山西疫苗事件刚刚被媒体披露,卫生部门就迅速表态,对媒体的调查予以否认。所以,警方的介入已经成为势在必然。

  更为确切地说,对山西疫苗事件的调查,应该由警方主导调查方向,并公布调查结果,而非由卫生部来主导调查的方向,这是首先应该明确的;其次,虽然尚未见恐吓行动的实施,但警方理应保障那些受害者家属的生命安全;再次,警方理应克服重重困难,以最高的效率查清恐吓短信的来历,发短信者的身份,以使得恐吓短信不再成为受害者家属的又一精神负担。

  当然,如果跳出山西疫苗事件的范畴看恐吓短信的话,那么在任何情况下,恐吓短信都是对法治社会的一种挑衅与宣战,如果任由恐吓短信继续发下去,那么人们有理由相信,在潜在的暴力威胁之下,那些寻求山西疫苗真相的家长们 ,或许会选择妥协的方式逐渐淡出山西疫苗事件,倘若真的如此,那么山西疫苗事件的真相恐怕真的要成一桩悬案。

  出于法治的需要,出于对公平正义的吁请,出于揭开山西疫苗事件真相的多重考虑,笔者以为,警方理应趁恐吓短信乍现之机,介入到山西疫苗事件的调查中,彻底将隐藏在山西疫苗事件背后的黑幕逐一揭开,让那些胆敢挑战国家法治的恐吓者们,露出自己的真实身份,或许调查行至这一地步,山西疫苗事件才会在公众的高度关注中真相大白。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