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孟州市:一腐败官员成为“不倒翁”_人民监督网 

河南省孟州市:一腐败官员成为“不倒翁”

2009-11-08 14:23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记者 朱瑞峰 | 浏览:
璩智广河南省孟州市政协科教文卫委副主任,正科级官员。举报人刘孟林向人民监督网记者反映,璩智广虽然是一名科级干部,在孟州市这个普通的县级城市里,却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璩智广——河南省孟州市政协科教文卫委副主任,正科级官员。举报人刘孟林向人民监督网记者反映,璩智广虽然是一名科级干部,在孟州市这个普通的县级城市里,却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2005年和2007年,璩智广先后两次被当地纪检部门双规,但每次都化险为夷,其“能量”之大,令当地其他腐败官员汗颜。

     涉嫌腐败之:以权谋私,贪污公款

  2005年8月16日,中共孟州市纪委下发文件(孟纪处[2005]7号),给予璩智广党内警告处分;2007年6月21日,中共孟州市纪委再次下发文件(孟纪处[2007]8号),给予璩智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两个处分《决定》,是由于璩智广分别任孟州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以下简称“协作办”)经理和任孟州市供销社主任期间出现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原因均为以权谋私、贪污公款。处分《决定》指出,璩智广通过报销不合理费用,违反规定领取奖金、补助等67000多元。事发后,涉案款项被追回。

  然而,举报人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璩智广的以权谋私行为远不止这些——

  1995年之前,璩智广还是孟州市委的一名秘书,家贫如洗。但他自从调入孟州市“协作办”任领导后,家中财富急剧扩大,短短几年间仅固定资产就达到100余万元。其中包括:“协作办”被撤销后,璩智广给自己分了两间门面房,价值20万元;房产三处价值61万元(子弟小学后面三间小院28万元,城关信用社两间小院价值25万元,市交通局单元房一套价值8万元);私车两部(一辆货车、一台轿车)价值21万元。

  举报人刘孟林反映,璩智广利用手中权利,趁政府对“协作办”改制前,将当时价值3.5万元的桑塔纳公车以其兄弟之名买下,并占为己有。

     涉嫌腐败之:吃拿卡要,渎职侵权

  举报人刘孟林向人民监督网记者反映,他原是孟州市造纸厂的一名下岗工人,通过自筹资金的形式投资160万元,与孟州市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在生产资料公司大院里建起了孟州市最大的超市。2004年8月,璩智广调任孟州市供销社主任后,多次到索要钱物共计1万元;璩智广还多次带他到外地吃喝消费,要刘孟林买单,花费1万多元。

本图:于璩智侵权举报人刘孟林的超市

  刘孟林说:“由于种种原因,我的超市出现了亏损,只好把超市分别租出去,我在没有欠供销社房租的情况下,璩智广不让承租的商户把钱交给我,要求直接交给供销社,并强行与我解除了合同,使我造成了30余万元的损失。我先后上告到孟州市法院和焦作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我胜诉。但璩智广多次指派他的亲属璩某(人大代表)到焦作市中级法院干扰、阻止。焦作市中级法院2007年4月下的判决书,至今也没有得到执行,我现在是欲哭无泪。”

     涉嫌腐败之:官官相护,玩弄权术

  举报人刘孟林认为,腐败官员璩智广只所以两次双规两次都能逃脱法律制裁,而且边腐边升,是因为在官场上有几个“铁杆”兄弟保护。

  刘孟林说:“孟州市法院审理我的案件时,孟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刘随央(农资公司会计赵秀荣的丈夫)多次进行干扰。因刘随央所在的人大法工委主管法院,法院唯听是从,致使案子久拖不决。”

  刘孟林反映,刘随央在任孟州市法院副院长期间,在女当事人求他帮忙办离婚时,将当事人占为己有,并致其怀孕生子,由于刘随央不给孩子抚养费,当事人多次告状,刘随央也因此被免掉副院长职务。但时隔不久,刘随央摇身变成了孟州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这个事儿在孟州成了群众的笑谈。”

  刘孟林还说:“璩智广的另一个保护伞是孟州市副市长魏某,他和璩智广是同乡、同学。璩智广两次被双规,两次大事化小,而且又升迁到孟州市政协机关任职,魏副市长功不可没,也更加使璩智广有侍无恐。”

  刘孟林表示,他期待着他的冤案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惩处腐败官员,洗去多年的冤屈。

  记者采访了中共孟州市委纪检委,纪检委领导告诉记者,璩智广这个人多次违法违纪,第一次违纪是被河南省委纪检委监察厅查处的并公开在网络上曝光,对于记者反映璩智广将桑塔纳公车以3.5万元让其兄弟之名买下,并占为己有的情况,孟州市委纪检委领导表示将继续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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