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的合法房产遭个人违法铲平,请好心人帮_人民监督网 

我父亲的合法房产遭个人违法铲平,请好心人帮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我是鹤岗市兴安区的江海,我父亲房子位于兴安区政府大楼西侧,285平方米,有合法产权。于2012年8月6日凌晨2点,被当地一个搞物业叫张金的人私自违法给铲平了,至今已经5个月,我

    我是鹤岗市兴安区的江海,我父亲房子位于兴安区政府大楼西侧,285平方米,有合法产权。于2012年8月6日凌晨2点,被当地一个搞物业叫张金的人私自违法给铲平了,至今已经5个月,我们家到现在也没有收到张金的一分钱房款,也没人管这个严重的违法侵权事件!我们为此事先后找到了兴安区城管兴安区信访,鹤岗市包保组,鹤岗市规划局,鹤岗市国土局,鹤岗市建设局,鹤岗市城管局,鹤岗市信访局以及市公安局等各部门。至今不但没有妥善解决,更没能有效制止张金的违法侵权施工行为,至使张金兴建的八层的兴安区商住楼地下基础部分顺利完工。

    现如今,动物的家园都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而我们的家园不但遭强拆还违法强占、强建,却得不到政府监管部门的及时有效制止。岂不是鹤岗法治的悲哀吗?违背了习总书记所强调的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尤其十八大以后,加大提倡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依法保障公民合法的人权物权,《宪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先补偿后拆迁。而我父亲的285平方米的合法房产,自2012年8月6日凌晨2点突遭张金的私自违法强行铲平至今5个月过去了,都没有一个部门管,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国法难容!天理难容!

   面对上述活生生的违法侵权,严重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事实,请好心的有正义感的朋友为我们饱受违法侵权折磨的社会底层弱者,早日伸出温暖的救援之手,调查事实真相,公开在个网站新闻媒体报到,以引起有关领导的关注和社会正义力量的同情和支持,彻查此案,使我们受害弱者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合理公正补偿,并使犯罪分子和纵容包庇行政不作为的人员受到应有惩处,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受害人代表    江海    电话  13846874972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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