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限制“外人”竞争 广东教辅评议遭举报_人民监督网 

被指限制“外人”竞争 广东教辅评议遭举报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正当教育部将天津、福建、湖南等部分省市加强教辅管理的做法作为为学生减负典型经验在其官网予以通报之际,一封实名举报信却将广东省教育厅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日,教辅图

    
    正当教育部将天津、福建、湖南等部分省市加强教辅管理的做法作为为学生减负典型经验在其官网予以通报之际,一封实名举报信却将广东省教育厅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日,教辅图书出版商人杨承清分别在新浪微博和天涯论坛实名举报,称广东省教育厅在2013年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中,通过缩短报送时间、设置先送评后授权等严苛的评议要求、延长公示时间等方式,限制了外省出版社充分参与竞争。
 
    法律专家认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教辅评议推荐行为属于滥用行政职权,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近年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在满足中小学教学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质量良莠不齐、价格虚高、甚至滋生教育腐败等问题。

    为此,教育部等四部门在去年联合发布通知,对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确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等进行了规定,以达到规范中小学教辅使用,减轻学生负担的目的。

    然而教育专家则表示,包括广东在内的全国多个省份,教辅评议结果都存在省内出版单位比例过大的地方保护的情况。

    评议规则受质疑

    去年2月,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一科一辅”。

    《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但杨承清认为,广东省教育厅制定的评议规则有为南方出版公司下属的出版社“量身定做”之嫌,使南方出版公司下属各出版社送评通过各项审查的教辅数量超过《广东省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总数的88%以上,使其每年获取的教辅出版、发行总利润达10.8亿元。

   “如包括广东本地出版发行单位出版的教辅,这一比例超过95%以上,而教材原创出版社独立送评通过的原配教辅不足5%。”杨承清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今年4月12日18点44分,广东省教育厅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评议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公告,受理送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17点30分。

    “4月12日为星期五,对于外省市的教材原创出版社来说,准备广东评议教辅材料的时间实际上只有5个工作日。”杨承清认为,因为报送准备时间太短,导致很多外地出版社错过了送审截止日期而自动失去了送审机会。

    他告诉记者,对比之下,南方出版公司下属的省内出版社却早已做好教辅送审资料的所有准备工作。

    对杨承清的上述说法,南方出版公司下属出版社之一、广东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教材部负责人莫主任告诉记者,该出版社也是4月12日之后开始准备报送材料的。“时间很紧,我们也很被动。”

    不过他也同时坦言,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后,南方出版公司内部即做出预判,认为广东省很快将开展教辅评议推荐工作,因此要求下属出版社为此做准备。

为何报送时间只有短短7天?对此,广东省教育厅未对本报记者的采访做出回应。

    据记者了解,在此次被教育部作为典型经验予以通报的天津、福建两地,报送材料的时间分别为15天和3个月零12天。

    对广东省省内出版单位占据约90%的份额,莫主任表示:“广东省算好的,其他省份这种情况更严重。”

    据记者了解,受理材料期间,共有全国35家出版单位报送材料,其中省内12家,省外23家,不过在最终进入推荐目录的出版单位中,广东省内出版单位全部保留,外省出版社只剩下6家(包括人教社、北师大出版社等5家教材原创出版社)。

    杨承清日前告诉记者,广东省纪委已电话通知他,有关实名举报的材料已转有关部门调查。

    先送评后授权?

    杨承清质疑的第二个问题,是先送评、后授权的评议要求。

    按照广东省的评议规则,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类教辅,在教辅材料目录公示结束前,须提交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否则不予推荐。

    这意味着,有出版教辅资质的出版社均可以先送评教辅,等全部评议程序通过审查后,在目录公示结束前再提交授权。

    记者注意到,包括福建、陕西、江苏等在内的全国大多数省份均是先取得授权,再送评。

    经过评议,5月21日,广东省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拟推荐目录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5月27日17:30,但直到7月4日,正式的推荐目录才公示。

    杨承清认为,南方出版公司下属的各出版社送评的部分教辅材料因没有取得教材原创出版单位的授权,因此,在45天公示时间内,上述出版社因为已进入拟推荐目录,所以以极低的授权费从教材原创出版社获得授权。
 
   “一些原创出版社所获得的授权费接近成本价,这是迫不得已的。”杨承清说。

    然而,广东省教育厅的解释是,公示结束后,6月初至6月底,省物价局和省新闻出版局进行了历时一个月的教辅零售价格和版式技术确认工作。

   “拟推荐目录公示期间,出版单位均按时提交了授权书,且有教育厅当天给予的回执证明。”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邓国华告诉记者。

    不过莫主任坦言,实际上,授权问题使得广东省教育厅很被动,由于部分出版社拿不到授权,使得部分科目漏标。“这是广东省教育厅开始没有想到的。”
而事实上,据记者了解,部分出版社确实在进入拟推荐目录后,向原创出版单位争取授权。

    莫主任告诉记者,进入推荐目录后,他所在的出版社开始向人教出版社等单位申请授权。

    记者日前致电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广东省教育厅已知悉举报一事,但他同时表示,广东省教育厅的评议过程是公平公正的。

    教育部西南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南师大出版社原社长周安平认为,目前各地教辅材料市场都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倾向,而广东因为政府的控制能力更强,表现得更尖锐。

    “广东的评议规则,从某些方面讲有失公允,有地方保护的考虑。教辅市场应该是开放的,打破垄断。”周安平说。

    专家:涉嫌违法

    事实上,全国多地已开展了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但对于广东省来说,今年是第一次。

    经济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认为,目前各省对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推荐,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

    “教育部门可以规定教辅进入市场的标准,但不能决定其营销过程,如果是免费发放给学生的可以,但教辅材料作为一种商品,本身是盈利的。”吴景明认为,关于教辅著作权等问题,应该由相关的部门负责,而不是教育主管部门,否则就是滥用行政权力。

    政府部门可以审查教辅内容是否符合教育大纲的规定,但不能针对某一种或几种产品进行推荐。

    吴景明认为,教辅评议推荐的产品是商品,通过评议限制其他地区的出版单位的产品,涉嫌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据记者了解,广东省教育厅此次评议,在全省范围内抽选出2714名符合条件的一线教师、校长、教研员建立了广东省教辅评议学科专家库。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谷辽海认为,从行政法角度来看,教育部等四部门的《通知》只是一个指导性意见,而不是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教育部并没有提出要限制竞争,但广东省的评议结果实际上背离了教育部关于教辅评议的要求。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